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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05-12-26 15:30回复
    这一来,草根阶层就成了丈二和尚:这黄世仁,怎么就成精英文化的代表词了呢?那民族性还要不要?黄世仁呷着二百五一瓶的人头马,抽着古巴上等雪茄,不耐烦地道:人家就是擅长唱洋文歌,不擅长国文歌,怎么着,不行么?学洋文也犯法了?封建!迂腐!土包子!整个的小题大做,偏见一大堆,都是没进化好的草根。提民族性,这不太过时了么?下里巴人就是欣赏不了阳春白雪。 

    想一想,也确实叫过时。俗话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中国这些年风风雨雨的折腾,好不容易到了改革开放这个年头,人们能拼命吸收外资外想外思外形,日子好过一些了,温饱问题解决了,可以向小资阶层靠拢,好歹也是上了一个台阶,怎么就轻易把国人骨子里的小资情结给格杀掉呢?人固然骨子里有天生奴性,也有天成的贵族性。奴性是自然而然要在技术精神文明都高度发达完善的洋人面前展露,贵族性,那自然是要在昔日的草根兄弟阶层面前显摆了。所以你们听不懂洋文歌,是你们笨,不开窍,进化不完全;黄世仁们拥护的落选了,那也叫光荣,阳春白雪,曲高和寡,这不丢人,反倒是值得骄傲的。鹤鸣九皋,声闻于天,你看野鸭野雁这些叫声,能穿透三十三重天去,让天人赏识? 

    两厢一比较,陈丹青就相形见拙,整个的见识都成了燕雀。再把竹帛往前翻一页,还有个比陈丹青更幼稚的人——贝聿铭。这个人为何幼稚呢?好端端的美籍华人,蜚名世界的建筑师,设计个玻璃金字塔的罗浮宫出入口,惹得一场轩然大波。法国人不乐意这个美国人,说道:怎能让一个毫无历史的国家的人担当此重任,他能懂什么历史文化内涵?贝聿铭却心平气和地说:我是中国人,来自一个有五千多年历史的国家,有资格否?这样一说,法国人只得赶紧闭嘴,再不能多指责一句。看来,这人也是要多傻有多傻,要多过时就多过时,要多草根就多草根。人家巴不得把文化的民族性的尾巴给割掉以显阳春白雪,你却生生地要告诉全世界你的根脉就是扎在草根土壤当中。这不让人家黄世仁看笑话么? 

    把竹帛再向前翻一页,揪出了一个瘦巴巴顶着小辫子能操六种欧洲方言的小老头——辜鸿铭。这老爷子比起陈丹青和贝聿铭来说,那就更土气了。自家爹爹与洋人做橡胶园的管家,所以也沾西洋的边。人家喜欢了,就认个干儿子,带回不列颠去受教育,还送去法国德国深造。把各国方言学得滚瓜烂熟了,也能谋个顶级黄世仁的头衔,他却偏偏跑回中国来,还蓄起了辫子。电影院里洋人叫骂国人,他站起来一顿方言横扫过去,和洋人对骂开了,倒把洋鬼子给吓一跳,再不敢骂了。你看这人够傻罢,换了是我们现今不可方物的黄世仁,谁不赶紧赔个笑脸,点头哈腰赶紧过去哈罗一二三,昂上爹三四五(Enchante),赶忙打老虎(Comment allez vous)五六七八九,我愿攀个洋朋友。。。不管是为了出国留洋,还是为了练习“母语”,或是在国人面前炫耀炫耀自己的小资精英身份,这不都有益无害么?
    这傻人一开先例,傻人就层出不穷,愈来愈多。李小龙就傻,上丈母娘家探虚实。丈母娘冷冰冰地一句:不合适。李小龙傻了:我也是美国人,怎么不合适?那位非常有教养的blond正色道:亲爱的,你是美国公民,但不是美国人。李小龙受刺激大了,这才认真地思量着香蕉该打道回府了。紧接着又有成龙周润发,这些傻哥40多岁后才开始学洋文,如今也混得满世界的好名声,偏偏不惯荷里活,嚷嚷的回家。前者说:全力扶持草根电影业,对抗荷里活。后者潇洒地说:回来就是舒服。虽然脏了些,乱了些,但就是中意这种舒服的感觉,活得舒心,不惯每日讲洋文。这些人也真够傻的,黄世仁是见了人家就眉开眼笑,巴不得喊亲爹娘,见了自己同根兄弟还在坚持民族性调调,是嗤之以鼻。你们怎么就背道而驰,不懂得珍惜来之不易的黄世仁交椅呢?该不是你们压根儿就不会讨我们主子的欢心,听不懂洋文,欣赏不了洋文歌,没投票所以惹恼了我们的干爹干娘罢?早不说,真是的,我们这么多年来化的钱都用在了干爹娘学习手册上,我可以出租借给你使用两天,把民族性的辫子给剪了,也好提携提携你上精英阶层。
    


    10楼2005-12-26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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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27 08: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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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很有趣的文学现象是,据说书中塑造的世上最美的女性形象,都是男性作家写出来的,原因是女子无法描摹出女子的美来。这种说法似乎成为公论,我亦无法推翻它,并且不想。无法推翻是因为看到曹禺先生《雷雨》中对于周蘩漪入木三分的形象刻画非常之佩服;至于不想推翻,那原因就简单多了,是不想吃饱了撑着钻牛角尖。这一点上,足可以看出女子的通病——惰性来。我就是个惰性十足,疏懒成性的人,我自己观察这么些年,发现女子骨子里没有不惰性的。只要是有稍微的阳光雨露,女子的惰性就会如雨后蘑菇一样,悄悄地疯长。女子的这种态度很有点豁达的姿态,就好像斜睨着你,懒洋洋地说:算了,这事就归你想法子罢,我是懒得操这个闲心。于是漂漂亮亮地收拾了自己,出门喝咖啡做头发看电影,净干一些无需动脑子的事情。 

       但如果就这么简单地看女子的脑袋,可能你就是吃了麻醉剂,压根儿就没看真切女子到底在想些什么。拜伦的名句说道:What a strange thing is man! and what is stranger is woman!”(男人是奇怪的东西,而更奇怪的是女人)。所以男子通常都不了解女子的想法,只好无可奈何地形容是女人心,海底针。对于他们,女子是眼睛里的三秒钟动物,第一秒:脸。第二秒:胸。第三秒:线条。三秒一过,你就可以从他们的嘴脸确定自己是被送入了天堂,还是打下了地狱。 

       女子跟男子的感觉很不同。如果说男子看女子是用眼里的三秒钟,那么女子是用神经和感觉看。她们只需要瞧那么一眼,然后整个心里都明白个通透。这一点莫名其妙的东西,女子往往用直觉二字来解释。有趣的是,我的一位友人就这么解释,说男子都是兽性的,潜意识里都有一种占有欲,因此可以是无爱而性。他并且在讨论《诗经》起源时就这么说:《诗经》源自于性。我却不这么看,女子终归是感性动物,很难做到像男子一般无爱而性,对于《诗经》,虽然说是人们劳作时候产生的倾诉方式,且也与爱情离不了关系,但毕竟对于赤裸裸的原始的人性欲望来说,至少多了一层行而上的意义。我这么看来,便觉得与其说女子靠眼睛看世界,倒不如说是靠心识认识,如果说男子看女子大抵是看皮囊,而女子却看的是骨子。 

       传统意义上存在于男子内心深处的标准女子的妩媚,不外乎是楚楚可怜,窈窕动人等等,到了21世纪,男子发现自己的眼睛不够用了,或者说是寻找不到出路。而女子仍旧不慌不忙地喝茶,在品味中把细致的骨子给挑剔出来,一层一层的,非常仔细。这是个极其有趣的现象,尤其是在最近对于社会学影响颇大的超级女声话题中,反映得尤为深刻。譬如说日前《重庆晨报》采访李银河的时候就想方设法弄出点什么名堂来,把男子的这点沮丧和绝望往同性恋上引诱。李银河却不上当,简简单单地说:别因为人家的男孩儿打扮就去无中生有地瞎猜。一句话就把人给噎了回去。让人忍俊不禁。然后有人很结实而悲壮地说:超级女声的结局,是一个女人PK两个男人的失败。弦外之音是:单位里被女上司镇压了,家里被河东狮专政了,连舞台上搔首弄姿的花瓶都被扫地出门,女子的妩媚不敌帅劲,这不拿我们爷们不当人么?还让不让我们活了! 

       一直以来我都没有看过一场比赛。对它最直观的了解仅存在于看过的几首李宇春的MTV上。诧异于很多人对于中性美的认识和理解。于我看来,却很不以为然。如果要以服装发型来审读中性美和一个人的性取向的话,那未免太肤浅了些。何况这里还有客观原因暗中作用于她们,朱大可批判得一针见血:迫于迫于某种强大的外部压力,湖南卫视已经做出某些耐人寻味的文化妥协,参选者身穿统一的衬衫、领带等等。。。从这一点上来说,男子的绝望是来自于某些男子本身的作用力,这可真是一个极大的幽默。但是受累的是无辜者,譬如说李宇春和周笔畅等等。于我看来,如果要以中性美来判断李宇春的话,那她是真的不够格。我的眼里只看到一个非常标准的女子,并且颇具媚态。
      


      14楼2005-12-26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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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譬如说《eyes like yours》这个MTV中,她的造型很中性,她也试图表现出帅性来。不过到底是女孩子,在开始旋转时出于本能的微笑,马上就把小女儿家的心态展露了出来,而由于低着头,就使得笑容中倍添妩媚和羞涩。这就完全打破了中性的局面。常宽弹吉他唱《童年》“望着蓝天。。。”的时候,她竟然直接把双手托腮,一副邻家女儿的天真小模样,恁是可爱,而这种姿态,决不是中性特征。完全是下意识的小女儿情态流露。 

         非常有意思的是,李宇春竟然还当众撒娇。一般来讲,女子当众撒娇是很可怕的事情,一嗲一撅臀一个挤眉弄眼,能让人把三天前肠子里的东西都吐出来。但她的撒娇却让人不觉得碍眼,甚至于不曾发觉。譬如说她唱《大女人》,一个人坐在高脚椅上,看起来很帅,但唱到“偶尔撒娇又怎样”这一句中的“撒娇”二字时,干脆皱鼻仰面,直接使横,大有一副“我就撒娇怎么着,你想怎么着,你能怎么着?”的小女子撒娇刁蛮时的得意劲儿,整个人此时看起来很好玩,完全卸下了打扮上的盔甲。她本人倒是无心,只是完全投入歌中状态,从这一点上也可以看出她对于曲子中情绪上的掌控能力,她的肢体语言,与曲子所要诠释的情绪内容完全弥合,天衣无缝。这是一个十足能掌控舞台的人。 
        印象深刻的另一次舞台上的撒娇就更明显了。别人让她穿裙子,她先使赖,说穿得不好看不肯穿。后来拗不过人家拿导演名义来恐吓,就无可奈何地撒娇道:那就穿罢。不管我穿裙子还是穿裤子,你们还是一样喜欢我对罢?然后在那里展露很阳光璀璨地孩子笑容。这很像母亲恫吓孩子:你吃不吃饭?再贪玩不吃饭妈妈不疼你了。小孩子得意洋洋地拉住妈妈的手儿说:我吃还不行吗?妈妈你不疼我你疼谁去? 

         一个人能在舞台上撒娇,而且还不让人发觉,这是很有趣的事情。印象中这种事情,只有秀兰·邓波和奥黛丽·赫本这俩人才能让人感觉到自然舒服。但是就是这个处处让人非议为中性人的女子偏偏做了,而且不动声色。实在是匪夷所思。 

         又赶上昨天看到的一个片断,好像是镜头拍摄她的房间。整齐的书架,利落简单的桌子,镜头一晃而过,床上放着一个灰色的大娃娃。一看,忍不住笑:这哪里是男孩子气?分明就是一个小小女儿家。你不难想像到,跟这世上的小女孩一样,怕黑,抱着娃娃呢喃,说些谁也不许听的悄悄话,然后进入甜蜜的梦乡。她其实是比女子更女子气,不过善于伪装而已,但不慎的笑容出卖了她的温柔。脱下外面衣服的掩饰,隐藏的她,就是个不折不扣地女儿家——外表坚强装酷,个中妩媚入骨。 

         李肇星上次出访以色列时候,与以色列外交部长沙洛姆的会面兴致勃勃地打起了乒乓球,被媒体争相报导大呼——乒乓球外交!如果他是孔令辉,就不会引起那么大的轰动,人家只会平淡地说 
        就是打乒乓球的干本职活动。所以当事情出离常轨时代给人们惊喜的,就更深入人心。如果李宇春不是表面上男儿气,而又不时流露出女儿媚态,那么她也不会让许多人惊讶而又莫名欢喜。 

         如此作想,不免觉着如今男子的眼神不好使唤。有的女子能得妩媚之形,有的女子却能得妩媚之神。但三秒钟盖棺论的男子,却赏不到真正的妩媚。那有甚么法子呢?只有抱着空空的花瓶,抱着流言蜚语,怔如呆瓜,然后出离愤怒。 

         2005。8。29 


        宇春曾经来过,并留话于此。诧异的是你们朝思暮想的人来到身边,你们却不认识并且轻易放过。这可真是应了古人言:无缘对面不相识。我把地址放在此,请你们自己置顶回话罢。别给她太多压力。她太重情义,怕由此而更累。爱人,其实也要讲究爱人的艺术和方式。 

        我怕你们又不理会,只好又写篇文。。。。。。 

        http://post.baidu.com/fct=335675392&tn=baiduPostBrowser&sc=297494467&z=35506259&pn=0&rn=50&lm=0&word=%C0%EE%D3%EE%B4%BA#297494467
        2005-08-29 11:13 (本主题共有帖数421篇)


        15楼2005-12-26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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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演绎《Zombie》 

          非常庆幸的是,在蔡琴之外,我又看到一位音乐上相当具有创造思维的歌手。她就是李宇春。李宇春作为一个还没有拥有自己的作品的新生幼子,她目前阶段只能翻唱别人的歌曲。但是李宇春就是李宇春,她凭借在音乐世界的惊人悟性和过人天赋,轻易地建立起自己的风格,并且在众多原唱前毫不示怯。换言之,她借走了人家的旋律,但旋律最终为她所用,成就了她自己。这就意味着她提前完善了一个音乐路途上的过程。在很多歌者还停留在模仿复制,寻求最适合自己的风格的摸索阶段时,她已经跨越了这一步而拥有自己的东西。而此时,她甚至还没有拥有一首真正意义上自己的曲子。不能不说,她不仅拥有干净而独特的声音这个巨大的天赋,还拥有一个真正可以为歌唱而生的灵魂,这种音乐上的悟性不是很多人都具备的。 

           很多人听过她的歌,都感到奇怪,认为她的歌声有一种自己的风格(这里不包含她本身的独特嗓音的魅力),听过她的歌声,再对比原唱,就能轻而易举感受到这一点。事实上,从她的《猜心》,《蓝天》等等,都不难体会出她的个人诠释(尽管这些作品流于制作简陋而存在各种不同程度上的瑕疵)。如果说《eyes like yours》能从声音的质感和演唱的爆发力上直接震撼你的灵魂的话,那么最能体现她的悟性,就在于《Zombie》这首歌上。“Zombie”通常翻译为行尸走肉,有的人干脆翻译为僵尸,类似于毫无生机,了无生趣的人。这支歌的背景其实大多数人都知道,爱尔兰作为一个人口总数还不及深圳3/4的小国家,长期一直在不列颠的控制下,人民要求独立的心声从来没有停止过。这一两年还在不停地爆发冲突,甚至于教派冲突导致的节日庆典游行都会造成死伤无数的惨剧。为此伊丽莎白女王二世和布莱尔德唐宁街十号的矜持英语,不得不亦步亦趋,反复聒噪。但是爱尔兰人显然厌倦了他们的聒噪,而长期的高压受制于人的生活,整个民族的反战情绪都在这首歌里弥漫了开来。极度压抑,扭曲,悲怆,死亡边缘地的悲愤与麻木交织,渴望自由被压制下的了无生机,贯穿了整个主题。Dolores的声音比较高亢,她忠实了歌词的主体感觉:压抑而麻木,所有的呐喊皆在喉咙底下若沉若浮,灭亡的气息,灰色的脸,让人能立体地感受到棺木行走在空袤原野的沉闷和绝望的蒙太奇画面。爱尔兰人毫无疑问是音乐的精灵。 

           如果说李宇春仅仅复制了这种压抑后的沉闷,喉咙以下的绝望的唱腔的话,那么即使她的音色能带给人不同于Dolores的感受,她也不算是好歌手。因为她缺乏自己的领悟力,不能给同样的一首歌曲注射新的感觉和生命力,那和Copy Cat有何两样呢?音乐需要灵魂,旋律需要赋予全新的生机,个性化的领悟和诠释,如同一汪水潭被不同的人以不同的方式激活。你可以拿瓦片击水,她可以拿石头击水,但决不能让它成为一洼没有涟漪的死水。选择的方式不同,但目的是相同的——激活它!这个激活,就是赋予音乐新的生命力和灵魂。 

           很多人以为,行尸走肉的定义就应当是受压制后的抑制。但忽略了这种性格长期扭曲后的另一种方式:爆发。正如鲁迅所言: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从心理的分析上,这两种心态是密不可分的。就像孪生子一样,手掌是压抑,手背是呐喊。这在现代高压力高强度的社会中,实在是再好理解不过了。很多人在上司办公室里被训得跟孙子似的灰头灰脸,表面驯服,但内心可能在咬牙切齿。前一秒他回到自己办公室可能会捶墙擂桌,后一秒被唤进上司办公室可能就是不动声色,甚至满面堆笑。这就是极其典型的同一层面结构上的两种截然不同心态流露(日本的一些人很会动脑筋,看到这种情况,就赶紧推出泄压服务。把客人放在一个房间,里面任由他砸瓶子,扔破烂,把整间屋子里面的东西全部摧毁,让他像野兽发狂完毕后,出来的仍旧是个西装革履,斯文有礼的文明人。) 

           李宇春显然是个非常有悟性的人,她很准确地把握住了压抑受制这个层面的另一种情绪方式:爆发。所以她的《Zombie》不是像Dolores的握手死亡,渲染极度的麻木,而是抓住了死亡阴翳中麻木掺杂的阵痛。情绪亢奋,但非兴奋;主旨愤懑,而非快活。尤其当她最后结束时的三声《Zombie》,几近重金属的呐喊,将悲愤的情绪表述无疑。但《Zombie》这支曲子可以在颓废和摇滚中间寻找第三条出路,这种诠释方式毫无疑问是聪颖而刺激的。 

           十七岁的贝多芬前往维也纳拜会莫扎特时。莫扎特起初还很看不起这个孩子。随意地给了他一个主题,让他进行一段即兴创作性独奏。贝多芬愤怒而倔强地演奏完毕之后,技惊四座,莫扎特当众预言:贝多芬将会成为未来杰出的音乐大师。贝多芬后来确实也成为了世界级别的音乐大师。很难想象,如果贝多芬没有自己对于音乐的独特性的思维能力,仅仅只是一只Copy Cat的话,他能得到莫扎特如此高的评价和期许?尽管后来贝多芬的《第一交响曲》被许多人评价为杂糅了莫杂特和海顿等的风格和影子,但其中个性化的表达,确实见证了他不同凡响的音乐才华。这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拿来主义的定义,总是值得期许的。 

          2005年,我很庆幸看到中国的乐坛重现了鲁迅所倡导的《拿来主义》,而非多了一只可有可无的Copy Cat。于是这个夏天,对这片土地上失望已久,麻木已久的音乐灵魂,得到一丝救赎。尽管这只夜莺还只初初褪换雏羽,但我相信,许我90年的期限,其时在我的墓冢前,如若有一万只夜莺依次低徊浅唱过去,能将我从漫长沉睡中唤醒的独特声音,一定是她。
          2005-09-04 08:21 (本主题共有帖数358篇)


          18楼2005-12-26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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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是,这个忽然冒出来的小女孩,真的没有让她们失望。她们在梦里都在想念她。而她大摇大摆地穿着她们给的破衣裳在森林里嬉笑招摇。
            第三节 《一个结束的开始》
            一·拇指上的戒指 

            我在年轻的时候,经常套着条铁质的男式手链,拇指上套只石头戒指,每天走来走去。在洗手时手链滑到手心,我用手指握住它,仿佛是握住了一点日子中看不到却又实在的东西。而当我安静地在人群中坐着,那枚戒指就像是我最亲密的朋友,抚摸着我跳动的脉搏。 

            后来日子如指尖漏沙直泻,沙盘渐渐堆满如丘。我的手链丢失了,戒指也褪下。我心安理得地遗忘掉他们,把复杂和繁华从日子中解雇,走进了简单和平淡。我不曾怀念它们,但是我知道它们曾经那样真实地存在过。尽管不比今天的澹泊更加美好。每一段旅途,都有它存在的意义,却不一定有清晰可见的目的。 

            当这个孩子治疗了我的耳疾和眼疾,那些小矮人紧张地忙来奔去,我踌躇着要不要做点什么。然后我惊讶地发现这个孩子的拇指上也戴着一只,并且固执地不肯脱下。那时我决定了,我一定要助她一臂之力,让她的梦想完成,把她送到一个我想象的地方去。我知道她乐意去那个地方。 

            那是个充满梦想的地方。hiker 在路上。 


            二·吉赛尔 

            我在一个下午听着这个孩子的歌。次日这个夜莺的声音还在我的耳畔盘桓,抹之不去。看着窗外的树枝,我闭上眼睛,想起了古典芭蕾中最浪漫而独特的曲目《吉赛尔》。我仿佛看到白而长的纱裙的吉赛尔听到有人在低唤,她从蓝色的山林中缓缓走出的情景。我一遍又一遍地想起吉赛尔,终于提笔写道: 

            “于是这个夏天,对这片土地上失望已久,麻木已久的音乐灵魂,得到一丝救赎。尽管这只夜莺还只初初褪换雏羽,但我相信,许我90年的期限,其时在我的墓冢前,如若有一万只夜莺依次低徊浅唱过去,能将我从漫长沉睡中唤醒的独特声音,一定是她。” 

            而那不是结束,是一个结束的开始。 


            后记:关于梅侬,很多人说此人是个枪手。在这个仲夏夜,梅侬向众人坦白,我确实是一个枪手,是李宇春的爷爷雇佣来的枪手。在1915年我通过玛丽莲·梦露女士认识这位老李先生,那时我刚满18岁。在当时的一个宴会上他预测将来有一个叫做宇宙的春天的孙女将会度过一个难忘的夏天,要求我助一臂之力。他答应我事成之后资付300万英镑作为酬劳。于是梅侬很愉悦地接受了这个预约。 
            附注三则: 
            1:付资方式:QQ币。 
            2:李老爷子不会上网。 
            3:梅侬没有QQ。 

                  2005-9-24 11:21 (本主题共有帖数684篇)


            28楼2005-12-26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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