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一边上网一边看电视,辽宁新北方报道了一个新闻引起了我的注意。锦州市北镇一个高中的男同学因为发现考试成绩不公,找老师要分。后被老师在全班同学面前辱骂,随即这个男学生纵身从3楼跳下,两腿一个是开放型,一个是闭合型的骨折。现在还躺在医院。记者去采访,校方的一个书记露面,说这个孩子是全年级的倒数第一名,心理肯定有问题。另外可以让记者去学校采访学生,老师肯定没骂人。后经过记者隐蔽拍摄了解了事情的真相,记者找到了男学生班上的一个同学采访,并用羽绒服帽子把孩子挡住拍摄的。学生说当时老师是辱骂过那个学生,而且还辱骂过全班的同学。后来经过了解是因为老师的工资和学生考试的分数挂钩的,所以老师才做出这么激烈的行为。但是通过这见事,我想问一下校方的书记,当你信誓旦旦在摄象机面前保证老师没有骂过人的时候,你是否真的了解事情的经过。我还想问问学校的老师,难道真的一个孩子的尊严不如你兜里多出的钱?我还想问问学校的领导,难道学校的升学率真的可以让你们坐稳屁股下的位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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