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次吧 关注:494,552贴子:11,596,164
  • 12回复贴,共1

§山西晋中公交司机故意撞死母子二人 民众质疑公转民§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2010年3月27日,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发生一起公交车司机故意将一名30岁妇女和一名二岁男童小孩当场撞死的恶性事件,犯罪嫌疑人己被当地警方抓获。当地民众纷纷质疑这起悲剧并非然,是因公益单位转换成私营而长期野蛮管理造成的


1楼2010-03-30 17:03回复


    3楼2010-03-30 17:04
    回复
      2026-01-01 04:21:13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晋中公交公司一位司机道出管理内幕:公交公司管理措施就是“钱”。钱钱钱,除了罚钱,还是罚钱。不做思想教育工作。公司管理层只对公司利益负责,从来不为乘客的安全着想,不管司机是什么技术、什么素质,只要交钱就可以开公交车,就算是刚拿到C本几天的人都可以开公交车,公交公司的制度一点都不合理,提前一二分到站要罚,晚了一二分还要罚,什么都要罚,一个月光罚款就够给好多司机发工资的了,这就是公司所谓的人性管理!所以公交公司留不住司机 司机流动频繁,来了交6000的押金,要走留下1200在走,所以她才不管老白姓的死活,长期这样混乱的管理才会造成今天的惨剧,发生这样的事情,既是偶然也是必然。肇事司机罪责难逃,但真的应该追究深层的问题。


      5楼2010-03-30 17:04
      回复


        6楼2010-03-30 17:05
        回复
          (肇事司机,姓张,28岁,临汾市浮山县人)


          7楼2010-03-30 17:05
          回复
            • 61.177.136.*
            估计都不是什么好东西,除了无辜的孩子


            8楼2010-06-11 12:26
            回复
              死的那女的据说 是个“母老虎”


              9楼2010-06-11 12:45
              回复
                • 123.73.201.*
                晋中中院审理3.27野蛮公交车司机故意轧死母子2人杀人案 今天晋中中院审理3.27野蛮公交车司机故意轧死母子2人杀人案市民打横幅要求严惩凶手但遭到不明身份人的殴打阻挠


                10楼2010-07-22 09:47
                回复
                  2026-01-01 04:15:13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是不是啊?把照片传上来看看。


                  11楼2010-07-22 11:02
                  回复
                    公交公司 都是个人的
                    个人的你想,能好到哪里    其实司机他们也挺不容易的每天
                    理解万岁


                    删除|12楼2010-07-22 12:22
                    回复
                      某些人就是闲得蛋疼,人家开庭,去凑什么热闹,活该被打。
                      当司机其实不容易,起早贪黑,大家应该理解,实在不愿意坐公交车,可以自己买呀。


                      13楼2010-07-22 12:40
                      回复
                        • 123.73.201.*
                        是了,司机也是受害者,公司明知道人家没有驾驶证还让开车,再给忽悠上公交公司没人敢管,没脑子的不就道听途说,以为自己了不起,无法无天的是哪些玩法律的领导,出了事还不是自己倒霉。因此,还是揪出幕后真相还民天理


                        14楼2010-07-22 14:59
                        回复
                          还民天理


                          15楼2010-09-18 16:2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