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吧 关注:2,531,222贴子:23,681,406

回复:回复:妈的Jp女啊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十四楼亲抱住


16楼2010-03-30 07:56
回复
    后来我就和那男的分了,当时我很心善的想我已经失去一个了,那Y就算了吧!他们要好就好吧


    17楼2010-03-30 07:58
    回复
      2026-01-28 18:20:44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当时大概有三个月缓不过来吧!Y就搬到我那住陪我。我做饭…Y还经常穿我衣服。我觉得没什么啊!朋友嘛


      18楼2010-03-30 07:59
      回复
        我衣服什么很多。当时也没注意。直到前段时间看到Y相册有张穿风衣的照片。那风衣和我的完全一样。因为那是爸爸给买的,记得很清楚


        19楼2010-03-30 08:02
        回复
          = =...那女的那男的...
          就像我身边那对狗男女一样...
          不过我身边那个男的比他jian很多


          20楼2010-03-30 08:03
          回复
            我就到处找。结果发现没有了,我很无奈。就这样我的burberry风衣没了,后来还发现我的墨镜。限量唇彩都在她那


            21楼2010-03-30 08:08
            回复
              我告诉我爸爸,我爸说都过了半年多了。她家就是穷你能说她砸锅卖铁买不起?当买个教训了


              22楼2010-03-30 08:10
              回复
                从那天起我就有点避开她了,她自己也和我过去那个打的火热


                23楼2010-03-30 08:11
                回复
                  2026-01-28 18:14:44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大早早有JP看。。。


                  24楼2010-03-30 08:16
                  回复
                    这种女人,在她抢走你男人的时候早就要跟她说再见了


                    25楼2010-03-30 08:17
                    回复
                      哎一早就有JP看


                      26楼2010-03-30 08:18
                      回复
                        那段时间有个比我小的男的追我。因为有前车之鉴了我坚决不找比我小的


                        27楼2010-03-30 08:18
                        回复
                          哦怎麽我觉得那件burberry风衣比那个男人要重要的多。。。
                          不过能抢走的爱人就不是爱人拉。。。。


                          28楼2010-03-30 08:21
                          回复
                            那男的天天给我送早饭我不要Y就告诉那男的她帮我拿。其实是她吃了。我告诉那男的不是我吃的,那男的说没关系。


                            29楼2010-03-30 08:22
                            回复
                              2026-01-28 18:08:44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二十八楼不是的,男人可以选择不和她走但衣服不可以选择。是男人背叛我


                              30楼2010-03-30 08:2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