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XX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X县发〔201X〕8号)和《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XX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X县发〔201X〕11号)的文件规定,XX县行政执法局行使原县卫生局、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县商务局、原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原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原县林业局、原县城乡规划局、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住房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环境保护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管理局、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旅游局、县教育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物价局)、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2个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以及原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的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市政管理、城市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那么问题来了:行政执法改革就是大综合吗?究竟有没有可行性?
那么问题来了:行政执法改革就是大综合吗?究竟有没有可行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