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时的我们总是很喜欢自以为是地写些自以为是的矫情文字,
抒发这我们对未来的憧憬,
以及,那些对生活不靠谱的小幻想.
"在记忆里边铭记的往事,终将消失殆尽.不由的感慨.物是人非.忆了,又如何?这便是记忆 .永恒的记忆。永恒得不堪一击"。
呵,看,这就是我当年的多愁善感。
现在一看,酸得我胃疼。
也会想起当年的那个少年,
那个曾羞涩地在手机上摁下“我会给你幸福”这样承诺式的语言;
曾牵着我的手漫步在大小街道;
也曾在我摊开的手掌上写下“对不起”这样让我心里堵得慌的文字。
以至于现在想起当时的场景,也是感触良多呢。
不过才两年。
两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却恍如隔世,足以物是人非。
在他之后,我也曾和别人拥抱,牵手。或许在某一瞬间会有和他在一起时似曾相识的感觉。
可是我知道,他们都不是他;
在他之后,我轰轰烈烈地爱过另一个人,还搞得人尽皆知。
但最后这场轰动的单恋也只是无疾而终。
那时我很郁闷地给他发过短信,排解一下我心中的不满。
然而让我真正不慢的却是,在收到他回过来的短信时,我竟笑得那样满足。
= =,真TM瞧不起自己。
“也许承诺不过因为没把握。”
他的声音还在我耳畔回响,而他曾对我许下的那个承诺却乘着风,渐行渐远。
我很爱发呆,因为在发呆的同时能顺便回想下过去了的种种,再沉湎于过去,再和过去纠纠结结,
这也不失为一种自我嘲解的方式。
普希金不是说过吗,“而那过去了的,就会成为亲切的怀念。”
最亲切的怀念,时至今日,我还是忍不住想问你一句,
当初曾信誓旦旦地说要给我幸福的人,他走失在哪个路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