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偶然上线搜索鹤岗关于社保的帖子,没想到发现这个帖子————赞!
看来鹤岗的这几年变化真的很大,各部门都在尽职尽责履行职责,鹤岗人民的大幸,兄弟们把鹤岗建设的不错哈!不拍了,言归正传:
问:本人90年参加工作,现在外地,今年38周岁,属于矿务局职工,参加社保时间忘了,反正就是九几(?)年最早试点那一批,按十个手指的手押记得很清楚,2000年辞职了,08年补交了几万元钱,都是别人给帮忙办的,不太懂,然后没年交4千左右,这种情况是属于单位接继还是个人缴纳,怎么办好一点。另有一个亲属和本人一样情况,却交的很少,以前也是每年交4千左右,去年又给补回来不少,为什么,我可以吗,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