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鹤岗人。请问一下,我2006年8月在哈尔滨上班后开始在哈尔滨缴纳养老保险,07年9月辞职回鹤岗工作(户口一起随我迁回了鹤岗),哈尔滨的单位为我办理了养老保险封存手续。但我一直没有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11年5月23日,我带着鹤岗社保局开具的转移接收函等要件到哈尔滨社保局办理了转移手续,办得也很顺利。但是,由于我07年回鹤岗时已将我的户口一同迁回了鹤岗,所以我已没有资格在哈尔滨补缴我断档期间(07年9月至今)的养老保险金,哈市社保局工作人员说:我这种情况应该回到转移地补缴断档期间费用,并和现工作单位进行对接,重新开始按月缴纳养老保险,否则退休时会有麻烦。
请问,咱们鹤岗社保局可否为我办理补缴手续?如可以,可否先按自由职业、低档,缴齐保费,然后再迁入我现工作单位?具体金额能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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