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宗罪,正式译名为七罪宗,属於人类恶行的分类,并由13世纪道明会神父圣多玛斯·阿奎纳列举出各种恶行的表现。天主教教义中提出『按若望格西安和教宗额我略一世的见解,分辨出教徒常遇到的重大恶行』。[1]
『重大』在这里的意思在於这些恶行属於原罪,
例如盗贼的贪婪源於欲望。
这些恶行最初是由希腊神学修道士庞义伐草撰出8种损害个人灵性的恶行,分别是贪食、色欲、贪婪、

伤悲

、暴怒、懒惰、自负及傲慢。庞义伐观察到当时的人们逐渐变得自我中心,尤以骄傲为甚。懒惰在这里是
指『精神上懒惰』
六世纪后期,教宗额我略一世将那8种罪行减至7项,将自负并归入骄傲,伤悲并归入懒惰,
并加入妒忌。
总统夫人 死了老公 大概也会死儿子
正是隐藏的伤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