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绍兴市、象山县、龙港市、德清县、义乌市、江山市等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市、县的实施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正式批复,并报农业农村部备案。这意味着我省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标志着浙江在积极探索有效实现宅基地“三权分置”的路径上迈出了坚实一步。
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去年年底,经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批复,我省1市5县被确定为新一轮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市、县。此次省委、省政府在批复文件中对试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试点市、县将稳慎集成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着力形成一批可复制、能推广、惠民生的标志性改革成果。记者了解到,目前,各试点市、县已结合当地实际,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进入实战状态。
“我们将指导试点地区通过改革试点,进一步厘清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之间的关系,探索完善宅基地分配、流转、抵押、退出、使用、收益、审批、监管等制度的方法路径,着力形成一批可复制、能推广、惠民生的标志性改革成果,为全国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提供‘浙江经验’。”省农业农村厅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专班有关负责人表示。
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去年年底,经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批复,我省1市5县被确定为新一轮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市、县。此次省委、省政府在批复文件中对试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试点市、县将稳慎集成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着力形成一批可复制、能推广、惠民生的标志性改革成果。记者了解到,目前,各试点市、县已结合当地实际,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进入实战状态。
“我们将指导试点地区通过改革试点,进一步厘清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之间的关系,探索完善宅基地分配、流转、抵押、退出、使用、收益、审批、监管等制度的方法路径,着力形成一批可复制、能推广、惠民生的标志性改革成果,为全国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提供‘浙江经验’。”省农业农村厅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专班有关负责人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