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男子二十而室,女子十五而嫁。
据杨树达《汉代婚丧礼俗考》记载,汉代结婚年龄是男子十五六岁,女子十三四岁,其后的情况也基本如此。历代法律也大都是提倡早婚的。
春秋战国时期越过文中“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
14结婚生子不算擦边球,放以前算理所应当
据杨树达《汉代婚丧礼俗考》记载,汉代结婚年龄是男子十五六岁,女子十三四岁,其后的情况也基本如此。历代法律也大都是提倡早婚的。
春秋战国时期越过文中“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
14结婚生子不算擦边球,放以前算理所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