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这样做的:
先在《就业规则》里订好了,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通勤手段通勤(,违反的视为违纪。
然后新员工来了以后让他们看《就业规则》,看完了在一个同意书上签字,也就是同意《就业规则》里规定的所有内容。不签的就不录用,自由选择,决不强迫~
然后开车开了,不让进大门,只能停公司外边。找他谈话,没安公司指定方法通勤,属于违纪,公司本着批评教育的原则不直接开除,开警告书一张。有第二次,属于屡教不改,立即开除。
有以上各种文字资料,去哪告也是公司胜诉。
厉害吧?这都是我和我们的法律顾问公司反复研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