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因为一起与用人单位(张矿集团国营蔚县水西煤矿)的劳动争议案件,现在起诉了我们的“代理律师”。我是2007年入职国营蔚县水西煤矿的,(因为我们入职时间不同),只拿我的资料讨论一下事件过程。 2012年国营蔚县水西煤矿整合给张矿集团,成为张矿集团下属矿。2013年1月底,春节煤矿正常放假。2013年2月份,张矿集团艾家沟煤矿发生事故,受事故影响国营蔚县水西煤矿一直没有恢复生产,一直处于停产停工状态。 2017年1月份,给我们发放拖欠2013年工资时候,给部分工人(领导认为是无固定期限的工人)补发了“待岗生活费”标准是张家口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一次性补发了3个月的,每个月832元。歧视我们是临时工”,不给我们,因此产生第一争议,开始主张我们的合法权益。 2017年12月份,水西煤矿发布公告,决定退出产能、关闭井口。2018年7、8、9月份,水西煤矿和(领导们认为的无固定期限劳动者)签署解除劳动关系或转岗协议。补发所有拖欠“待岗生活费”、发经济补偿金、补发烤火费、补偿住房公积金损失、补缴保险。就是歧视我们是“临时工”,不给我们相关待遇因此、我们产生第二争议。 我们多次与用人单位及上级张矿集团协商无果后,我们向政府职能部门和国家职能部门反映了问题,经过领导们多次协调,最终让我们申请劳动仲裁、依法解决争议,期间并给我们委派了援助律师。 根据我们多次与援助律师沟通,认为他们在这起争议案件中有一定难度,后来去北京咨询,遇到了北京东友律师事务所并委托他们代理。因为我们劳动争议案件输的有蹊跷,我们决定起诉他们寻找案件败诉原因及证据。
第一点: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我们是煤矿井下一线工人,从事的接触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工作),至今为止,用人单位没有给任何一名劳动者做过体检,因此,我们所有矿工符合以上法律规定;第二点:第二十七条 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时至今日,用人单位也没有与我们劳动者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因此,我们维护合法权益的争议案件,不涉及仲裁时效。
第三点:仲裁、法院审理时,被申请人不提供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怎么确定的仲裁时效过期?(图一至图四)是委托前的沟通记录;图五、图六是签订委托合同前的会议记录;(图七)是仲裁前承办律师说的;(图八)是败诉后的解释。[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
第一点: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我们是煤矿井下一线工人,从事的接触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工作),至今为止,用人单位没有给任何一名劳动者做过体检,因此,我们所有矿工符合以上法律规定;第二点:第二十七条 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时至今日,用人单位也没有与我们劳动者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因此,我们维护合法权益的争议案件,不涉及仲裁时效。
第三点:仲裁、法院审理时,被申请人不提供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怎么确定的仲裁时效过期?(图一至图四)是委托前的沟通记录;图五、图六是签订委托合同前的会议记录;(图七)是仲裁前承办律师说的;(图八)是败诉后的解释。[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