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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地方官民的岁时祭祀及其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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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230卷(05期)P60~69
作者:四川大学灾后重建与管理学院副教授 赵娓妮。


1楼2021-03-02 16:51回复
    摘要:从祭祀实践及其在地方衙门公务活动中所占据的时间来看,祭祀活动实为清代地方衙门的重要“日常公务”活动之一。但官方祭祀远非清代祭祀活动的全貌。清代民间的岁时祀神祭醮活动比之官方祭祀更近于日常。以“会”“社”等形式为主的民间祭祀酬神活动,是民间生活中最为欢乐的“大日子”,也是民间长久存在的生活方式与习惯。官方祭祀不可离开“为民谋求福祉”的重心,民间祭祀则具有明显的求一己私利的功利性特点。官方与民间祭祀所代表的,正是传统祭祀观念中两个不同的重要层面。
    关键词:清代;官方;民间;祭祀重心


    2楼2021-03-02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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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04 21:4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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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祭祀活动为代表的礼仪生活,是传统时代形式化的普遍精神生活,具有丰富的社会内涵,是进一步认识传统社会的重要历史面相。以清代为例,朝廷礼制规定的官方祭祀活动已相当频繁。根据《钦定大清会典事例》,一岁中仅三个等级的祭祀活动:大祀、中祀、群祀,加起来即有数十个种类之多。1 其中,更有一些祭祀活动,每月至少需举行两次,如文庙祭祀。因特定原因一岁中需要重复进行的祭拜活动亦复不少。2
        单是官方正祀便已如此密集,遑论民间祈报风俗之盛,迎神报赛几成为基层社会的生活重心。而欲了解地方祭祀活动的总体情况,大概没有比以一岁为单位更好的考查方式了。


      3楼2021-03-02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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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祭祀内容大部分属于祀典中所规定的大祀、中祀。直省地方祭祀中的群祀则包括“风、雷诸祀”及直省“山川诸祭”,地方往往于祭祀社稷等神祇时一并致祭。例如各直省祭祀境内山川,均以春秋仲月祭社稷坛之戊日同祭。但亦有地方为被封敕的风、雨、雷、湖、海、山川等各神祇建有专门祠庙者,或是奉旨增入祀典之各神祇,则各依其时往各祠庙致祭。例如,清代“敕封大渡河神为护国之神”并增入祀典,四川当地守土官则须“春秋致祭”。又如因“能驱蝗”而增入群祀中的“刘猛将军庙”,各地方须依时祭祀。9
          群祀还包括炮神、旗纛、城隍、黑龙潭龙神、司工之神、司机之神、司仓之神、东岳、先医及御灾捍患诸神。“御灾捍患诸神”包括各地因御灾捍患、福佑人民而获准进入祀典的各类神祇,名目众多。如康熙十一年(1672)题准四川成都府“武侯庙”,“士民祠祀千四百年。水旱灾伤,有祷辄应,列诸祀典,春秋致祭”。10
          仅仅观察上述列入祀典的各类祭祀项目,就算把祭祀看作地方官的重要日常工作,11恐怕也丝毫不为过。频繁的日常祭祀活动,给人留下的印象是,礼拜对象众多,其礼数繁复以至每每叠床架屋、盘根错节。试想,身着蟒袍补服的守土官,频繁出入于气象不凡的祠庙坛壝,他们黎明未至即已起身,小心整束衣冠,一路策马疾驰,为的是即时12现身香烛摇曳、供奉如仪的祠宇香案祭坛前。在祭祀之日,黎明的祠庙中必定官绅济济,主祭、与祭于此观礼佾舞唱赞、静闻圣音雅乐,叩拜祝祷、饮福受胙。即便不计其他祭祀活动,地方守土官也必于每月朔、望两日,往文庙学宫、关帝庙、文昌庙、城隍庙几处谒庙行礼,谓之“行月香”;遇春夏雨旸,则有祷晴祈雨之祭;发生蝗灾疫疠,亦必到庙拈香。其中雨旸之祷年年不免,若遇年景不佳,则一年数回亦十分寻常。此外,每值日食月食,亦需依祀典规定设神位祭祀,称为“救护”之礼。13
          对地方官按照祀典的规定定期组织及举行各处祭祀活动的情形,清代以至民国的地方志均不乏记载。14而现存清代一位地方官员的日记,或许可以加深我们对于清代地方官吏参与祭祀过程的了解。
          在清咸丰八年(1858)举人潘观保15所留下的日记稿本中,有一部分内容记录的正是其在河南章卫怀兵备道任上时,作为地方武官参与祭祀活动的情形。潘观保作为陪祀武官,像文庙这类祭祀典礼是不与祭的。因此身为武官,理论上与祭的次数不应该太多——至少比同级文官更少,然而事实上,从潘观保日记记载看来,他一岁中与祭的次数已然是相当不少。
         


        5楼2021-03-02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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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完成隆重的新年家祭之后,潘观保于光绪九年(1883)新年头一天便以一系列公祭活动开端。正月里除寻常公务外,他还将于正月十五日谒黄大王庙行月香。正月廿二日,谒火神庙行礼。至二月,春祭的重头戏上场,祭礼更繁。此月潘观保的祭祀日程先后包括:致祭龙神(初五日祭);文庙、孟子祠(初六日祭);社稷坛、神祇坛、城隍(初七日祭);武庙行礼(初十四祭);黄大王庙行礼(十五日祭);二程夫子(十六日祭);岳渎之神(廿日祭);卯刻春祭仓神、春祭僧忠亲王祠。此外尚有一项重要的家祭:清明祀祖(廿七日祭)。其中“黄大王庙”、僧忠亲王祠,当是该省经敕封后入于祀典的“群祀”。“孟子祠”“二程夫子”祠等,则或是该地所敕封专祠祠祭中的内容。三月祭仪稍简。此月有属于春祭的先农坛行耕耤礼,是相对较隆重的典礼。其他则是一些常规祭祀,比如三月朔、望日的致祭城隍、关帝。
            关于秋祭,潘观保的日记保留了一张某年秋祭的手抄日期单,上面写道:
            本年秋祭日期单
            文庙 八月初四日
            社稷坛 初五日
            文昌 初六日
            以上抚台亲祭。
            武庙 初八日
            岳渎 初十日
            火神 十二日
            孟夫子 十四日
            龙神 十五日
            刘猛将军 十六日
            仓圣 十八日
            河神 二十日
            程氏两夫子 廿四日
            忠亲王 廿五日
            以上委藩台祭。
            禹王,九月初十日,抚台祭。
            从上述潘观保留下的相关春秋祭的日记手稿中不难发现,其记载从内容到祭祀时间亦均与清代祀典的规定相吻合。
            从现有资料来看,遵照国家祀典的相关规定,从皇帝、朝廷到地方各级衙门,各种祭祀典礼均可谓举行如仪。究其原因,除了“祀”居“国之大事”之首这一观念使得祭祀典礼一直受到高度重视外,祀典对各项典礼内容的细致规定,客观上也使得祭祀典礼可以顺畅进行。清代对大祀、中祀、群祀等各类祭祀典礼,除了规定祭祀时间外,对祭祀场所亦有要求,包括建筑结构、规格、形制甚至材料,此外对主祭、与祭人员及其行为、服饰,参与祭祀的引赞、礼生、乐舞生以至众多的乐舞曲目、式样,祭器、牺牲及其呈献,祭文、仪注等等,巨细弥遗,均有规定。16若是内容规定相对繁琐些的典礼,比如文庙祭礼,则按规定仅仅祭器一项就有数十种之多。总体上,祭祀典礼可谓雍雍肃肃、其制煌煌。17


          6楼2021-03-02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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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民间岁时祭祀活动
              比之官方祭祀,民间岁时祭祀活动单就频密程度而言,则有过之而无不及。同官方祭祀不同,民间祭祀进行的依据不是国家制度而是习俗,以家庭或者民间祭祀组织——“社”“会”或“局”等最常见的单位进行。
              尽管因地域、风俗的不同,民间四时节庆与祭祀活动在名目、方式等方面有差异,但从各地地方志的记载来看,总体上同多于异。清代民间以家庭为主的祭祀活动大致如下。
              除夕至正月初一,是一般家庭祭祀的重要时间节点。无论贫富,清代人的除夕均围绕家祭进行。据清末山西举人、乡绅刘大鹏的记载,在清朝鼎革以前,他家的除夕如是进行:
              每当除日,彻夜不眠,始则备办祭物、洗涤祭器与夫迎神祀祖等件。继则为供养父母饮食酒肴,以及衣服鞋帽,终则率妻子洒扫庭堂,伺候父母起居。迨至五更,迎神拜祖:供祭食、上长香、燃红烛、爆柏柴,家庭之内红光照耀如同白昼。各寝室中,俱燃明灯,通天彻地、尽为火光,真乃吉日良辰也。18
              未入仕之举人刘大鹏,其家境并不殷实。上述描述大概颇能代表乡间一般家庭除夜的情形。
              接下来正月初一至二十五,无论士庶,先后大致分别有初一寺庙拜谒,初二祭财神,初九至十五“上元会””九皇斋向”“请紫姑神”“火龙竹马戏”,“通宵金鼓喧阗,至望五日夜三鼓方息”。这一时节,“士女多袨服靓妆郊游,谓之游百病”;祭仓神,“各家称觞食肉,庆贺良辰,晚间亦皆张灯。村社人民击鼓鸣锣以庆升平,无不举手加额曰:盛哉乎!斯世”。其间穿插着鞭炮齐鸣、锣鼓游行及“冒雪歌舞,穿街过巷,以取快乐”的社戏。19
              二月则先后“醮谢中霤”,祭祀田祖,以祈谷实。望日,则“酹酒以祝花神”,各乡神祠、香会大启。春分前后,则“官中祠庙皆有大臣致祭,世家大族亦于是日致祭宗祠,秋分亦然”。20七日至十日,均有名目不同的庙会。譬如四川三台县“甘露寺莲花台之观音会”,盛况空前,“皆百货麕集、士女如云”。21
              三月则有寒食节。是月,“士女多郊游者谓之踏青”,清明前后,扫墓祭奠先人,“则城乡皆然”。22继而有官绅“祭戊”,而民间往往因此张乐演剧,称盛一时。四月八日为佛诞之期,僧寺作会,则酬神赛会,皆所不免。五月一日前后,则“城隍出巡”,“出巡之时,皆以八乘肩舆舁藤像而行,有舍身为马僮者,有舍身为打扇者,有臂穿铁钩、悬灯而导者,有披枷带锁、俨然罪人者,神舆之傍又扮有判官、鬼卒之类彳亍而行”。遇城隍出巡及各庙会等,“随地演唱,观者如堵”。23五月五日“天中节”,俗曰端午。
             


            7楼2021-03-02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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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间此种“会”的存在应是十分普遍和寻常的。如广东民间“各业所奉之神”包括:药材奉神农,裁缝奉黄帝,米业奉后稷,丝业奉嫘祖,胥吏奉萧何、曹参,演戏奉唐明皇,竹篾奉荷叶先师(鲁班之妻),商业奉财神,鞋业奉达摩祖师等等,不一而足。37
                又如,清代南部县富利场乡民杨兆荣等七姓人家,其先祖大都自外省入川。迁徙至南部县定居后,七姓先祖“公积会资五百余串”,建成禹王宫,并因之积成“禹王会”。该会先后购买铺房等产业出租、出佃,以所获租息、佃资等作为会众于禹王庙焚献之资,各姓轮当会首。光绪年间,“禹王会”会众因一次构讼被知县勒令查账,结果查明,自同治元年(1862)至光绪十八年,“禹王会”共收入会钱四百九十六千二百四十八文,支出会钱二百七十千零一百一十文,31年过去,其所积存公产仍有盈余可资运转。可见,照此会首轮流执掌会资并予以投资经营的方式,各“会”对祭祀焚献的存续和推进确乎已不为难事,而这恐怕也正是各神会实现其祭祀焚献功能的正常情形。38
                各“会”最基本的花费包括祭祀费用、会内成员定期的宴集以及迎神赛会和酬神唱戏等相关费用,实际花销相当不菲。但相关史料均显示,“会”的存在十分稳定,一经成立往往经年不散,甚至不乏经历几辈人而依然存在者。
                如浙江象山的夏王庙祭祀,据道光七年(1827)正月该会逐户查核会众户数确认,该社共有会众(当地亦称“祀户”)近600户共1400多人。会众分为“十班”,亦即共有十“会”。截至道光九年,会众共积有公产庙田“四十四亩九分”,据此,可以“每年收典水钱六十一千五百文”。这笔钱即是用于岁时焚献、会众筵席与赛神、酬神等项的花销。因为办祭,该会一年的花费确乎不少。单看演戏一项,道光八年该会酬神唱戏始自三月十二日(次日即为夏王诞辰),“迎香亭”“踏橇”“音筵酌献”等纷纷登场,仅仅一会的会众即已达上千人,赛会之日,“五境”会众相聚,鼓乐喧天,摊贩云集,场面喧嚣而欢腾。庙会中的迎神,“自二鼓至五鼓”,热闹竟日。自神出巡始,各社分别上演“出巡戏”。末了,送神归庙,城中灯火璀璨,此时各社夜演登场,名曰“安神戏”。据记载,此会的这类酬神活动自宋政和二年(1112)已举行“七百二十七次矣”。39
                总体上,民间城乡的祭祀当然不限于二、八月的春、秋二祭,但春秋祭时值播种前和秋收后农闲的好季节,因而,民间迎神报赛的重头戏亦普遍于此时竞相登场。如清代河北蔚县,“当春祈秋报日,里社率备牲醴祀神,召优人作乐娱之。随各邀亲识来观,大小骈集竣事。会中人依次叙坐,享馂余,鼓笙吹阗,必醉饱乃止”。40酬神戏的费用主要以其会钱垫支,如上述象山夏王庙会,而这一做法在其余各地亦很普遍。
                可见,民间祭祀活动在形式上相当丰富,组织上颇有章法。从时间上来看,自岁首至岁尾几乎无一月无“会”“社”祀事,其开展可谓相当频密,同时,此种民间祭祀活动组织延续时间之久亦令人印象深刻。
                此外,民众亦普遍陶醉其中、乐此不疲。山西乡绅刘大鹏在他的日记中较为全面地记录了他所居住的太谷县纸坊村、县城、晋祠村及邻近村庄中举行酬神报赛及庙会的情形,大致如下。
                三月是城乡及各村庄相继举办迎神抬搁及报赛活动的高峰时节。届时,里中演剧、燃放烟火,街上奔忙赴会的人群“未晓即行嘈闹”,络绎道途。据刘大鹏记载,有一回其村兰若寺上演神戏以敬奉蔡侯时,“来观者十分众多”,“约数万人”。“予家驻客七八人”,午餐者则达二三十人。为此,“村乡演剧酬神,家家户户莫不备饭,此俗相沿历年已久,非止一日”。三月这样的酬神活动各村相继举办,热闹的气氛在城乡各处延续。
                四月十四日是吕祖寿辰,有晋祠庙会,“观者如堵”。五月里,先后有“本社演傀儡戏”,其俗“相沿已久,牢不可破”。接下来则是端午大戏,城隍庙会演戏一连数日。六月有“天贶节”,“晋祠、练桥、纸房,三村渠甲演剧”,“亦里巷之盛事也”。
                七月通常更加热闹。月初,晋祠赛会,“每岁今日,县民抬搁至晋祠,迎请广惠显灵昭济泽沛翊圣母到县南关乡龙天庙,路经余里,远近观者甚众,自朝至午,车马行人自吾门而过者,络绎不绝”。对此,刘大鹏指出,“此多年之旧俗也”。
                八月则适逢中秋,各村亦先后酬神演戏,“妇女满场,衣服无不华丽,卖食物者甚多。”秋成报赛,渐入农闲,各处赛神演戏轮番登场,直到岁暮。41
                民间的赛神、酬神及通常包括这两项内容在内的庙会源于隋唐时期。42这项活动在清代亦十分引人注目,具有十分突出的特点。首先,这项活动具有组织性,将几乎所有基层社会中的个体囊括其中,因而具有十分广泛的参与性;其次,活动定期举行且十分频繁,这使得民间祭祀活动成为民众日常生活中富有吸引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再次,活动的方式集祭祀、娱乐、集市交易与城乡居民交往于一体,成为能够同时为基层民众提供精神享受及社交、娱乐与物质需要的大型集会,这使得民间祭祀集会活动已经具备了如某些学者所讲的“狂欢”43意义。
                尽管会、社所组织的民间祭祀活动是当时社会祭祀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官绅们却有不同观感。清代官箴中地方官对民间过度酬神赛会的批评与指摘俯仰皆是。如《学仕录》就针对民间戏目的亵慢之风说:“民间酬神演戏,在所不禁。但祗宜演忠孝节义之事,以达敬忱、以资观感。乃川省另有所谓灯班者,所演多系淫亵无礼,备极形容。男妇聚观、毫不知耻,坏人心而导淫邪,莫此为甚!”44除了对邪淫之戏导致民风不正的担忧外,更多的批评则集中在民众因热衷赛会演戏而废业耗财的问题上。《福惠全书》就指责民间不惜举债而办会的现象:“赛会迎神,质金借债,意谓媚神求福。”45广东省祷祀靡费的情形十分典型:“粤民最信鬼神,故淫祀遍地。寺庙之巨丽,僧道之豪富,鲜与为俪。因之,销耗民财、窟穴奸盗,祷祀之费,急于医药。巫觋之命,尊于父师。蠧国殃民,莫此为甚。”46而另一位地处河南共城的父母官,亦厉声斥责为了赛会看会而不计其费的该处百姓:“共城小邑,尔驰情赶会、肆志烧香、千百为群、如蜂如蚁,不惜五铢之费,顿轻千里之途。朝山拜谶、广济妖僧。”该令为此痛心不已:“不忍尔辈长此梦梦。”47
                由这类普通城乡民众对民间酬神活动的高度热情与投入可知,民间祭祀与醮神是何等频繁和近于日常。民间所建的寺观庙宇与祠堂,几无一县不在数百处以上,远远超过官方正祀祠庙。48甚至某些位居要冲之地,一乡一镇的祠观庙宇就逾数百处。清代各(州)县城池中最为宏阔、精致的建筑必定是这类祠庙,即便官署衙门也不能与之相提并论。为此不能不说,以“会”“社”等形式为主的民间祭祀酬神活动,是民间生活中最为欢乐的“大日子”,亦是经过岁月沉淀后形成的非常牢固的民间风俗及生活习惯。


              9楼2021-03-02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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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官方与民间在祭祀重心上的分别
                  官方祭祀与民间祭祀的区别十分明显,其所代表的恰好是传统祭祀观念中两个不同的层面。官方祭祀,尤其是地方官员祭祀中,为民谋求福祉是其重点。如前所述,正月“祈谷”“祀先蚕”,二月“祭社稷”,仲春三月“耕耤礼”,这些均为祈祷地方农事的丰稔。八月为秋收季节,因此该月的祭祀多以“报谢”为名。除对农事的祈祷祝福与报谢外,传统社会中对民生福祉有着巨大影响的因素,如风火雷电、旱旸水涝等自然灾害,“城隍神”及其他各“御灾捍患诸神”,也是祭祀关注的重点。农业丰歉及生命财产的安全是社会民生中最为紧要者,因而构成地方官祭祀活动中最为主要的内容。此外,文庙、城隍庙、关帝庙祭祀则事关文风昌达与地方安宁,更是地方福祉之重,故每月朔、望则必定行礼。
                  直接表达地方官祭祀所关切者,莫过于祭祀活动中所焚献的祝文。如光绪时容城县的一位知县在其祭祀先农的祝文中就说:“惟神肇兴稼穑、粒我蒸民,颂思文之德,克配彼天,念率育之功。”在行将为神明举行“三推之典”前,祝文先把先农热烈颂扬一番。随后,身为“恭膺守土”者,知县继而祈愿神明,“五风十雨,嘉祥恒沐”,宁馨嘉惠常施,不忘对生民长相护佑。49另一则祭祀“风云雷雨山川城隍”的祝文,开篇亦对诸神赞道:“神赞襄天泽、福佑苍黎。”然后祈祷神明“保安贞”,“资捍御”,“幸民俗”,“温肃攸宜、磅礴高深”,50为黎民众生提供庇护。
                  但在民间祭祀中,民众的关切则更关乎个人、家庭或家族的一己之私。这一现象反映出传统社会中“士”“庶”社会身份间普遍存在的差异。“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句话对于“士”“庶”这两类传统社会角色进行了明确的定位。传统社会中,“士”代表国家行使治理国家之权力;“庶”即百姓、民众,相对于治理者而存在。中国传统社会并不提倡“平等”,然而现有研究对其中“不平等”现象的观察却多有不尽全面和准确之处。这是因为,大多数研究者只注意到“士”所享有的权利多于“庶”,而完全忽略了传统时代对“士”承担社会责任的强调亦远多于“庶人”。这一现象十分重要,因为在此情况下当“庶人”做错某些事情、甚至违反某些法律时,他们可能被免于处罚,或被处以轻于法律规定的处罚,所谓“愚民贫民不可遽责以圣贤之道”,民不知圣贤之礼义,故难以圣贤之礼义责之,反倒是对民负有教化和管理职责的“士”需要反思、改进其教化与治理。51
                  “士”与“庶”或官与民,在角色分配上的差别在整个传统社会中持续存在,并且构成了观察当时政治制度及社会治理效果等问题的一个不可或缺的认识角度和重要前提。前述官方祭祀中官吏应该以为民谋求福祉为念,而民间普遍以“一己之私”为念,就体现出“士”“庶”间基于社会身份意识的差别。其实,在祭礼的问题上古人也早就总结过这种基于社会身份差异而产生的官与民的差别。荀子就曾说:
                  日月食而救之,天旱而雩,卜筮然后决大事,非以为得求也,以文之也。故君子以为文,而百姓以为神。以为文则吉,以为神则凶。52
                 


                10楼2021-03-02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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