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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银河代表一声霹雳:“建议取消聚众淫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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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银河:
一、主张取消聚众淫乱罪 并不是 提倡聚众淫乱。
在一个事事受到严厉管制的社会,人们才会这样想问题:
只要有人提出某项行为不必严厉处罚,大家就认为他是在提倡这种行为。
我过去的一些主张就是这样被人误解的。( 敢情是大家的常规思维模式 出了问题)
当我说不必严厉处罚一夜情时,有人马上认为我在提倡一夜情;
当我说换偶不必严厉处罚时,有人马上认为我在提倡换偶;
当我说不必严厉处罚同性恋时,又有人马上说我在提倡同性恋。
当我说不必严厉处罚三人以上的自愿性活动时,立即推出我是在提倡聚众淫乱的结论。
其实,我并不提倡这些行为,只是认为过去的作法对这些行为处置过重而已。



1楼2010-03-06 08:5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