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律师吧 关注:54,217贴子:46,411

回复:新人一枚,长期记录实习阶段,直到拿执业证。

取消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工亡的最有意思,小李(女),她和老公都在工地做工,公司6月12日退场,他们6月15日在“上班”途中,老公搭她,骑电动车,她摔死了,并非与机动车相撞,交通责任认定书小李无责(坐车人)。然后请个律师也没经验,容我细细道来。


IP属地:四川149楼2021-09-18 23:20
回复
    都知道工伤认定书之前要认定存在劳动关系,那么他们去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仲裁以超过法定退休年领为由不予受理。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存在劳动关系。我师父上庭时还没开庭就跟他们说,这个案子确定不了劳动关系,他们理直气壮,怎么确定不了,我做过很多工伤的案子云云。然后他们开始飚法条,XX第几条:XXXX.....。师父说的,法条我都懂,但这个案子确定不了。我当时还是有点懵逼,看他们理直气壮的样子,很有信心。


    IP属地:四川150楼2021-09-18 23:26
    回复
      2025-06-03 07:33:45
      广告
      对方律师的起诉书,有个点搞错了,他的起诉书写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然后他写了自己的理解:亦即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按劳动关系处理。败笔........


      IP属地:四川151楼2021-09-18 23:34
      收起回复
        师傅在辩论阶段,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小李来做工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故不存在劳动关系。然后对方律师不说话了,可能他知道是自己错在哪了。


        IP属地:四川152楼2021-09-18 23:42
        回复
          更好玩的是证人出庭作证,这个证人就是与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协议的......叫他A吧,小李就是他叫来的,其实现在都是这样搞,A就是农名工,也没学过法律,这不是错,错在对方律师事先没教他怎么说话。
          法官:你们工人受不受公司的管理?
          A:没人管我们,我们都是自己来干活,我们做多少活,结算多少钱,想来就来,不想来随时可以走。
          法官:你们每月领的1200是不是工资?
          A:不是工资,是生活费,年底公司会根据我们做了多少平方,给我们结算工程款,然后这个生活费是我们找公司借的,公司最后会在结算款里扣回去。
          法官:你和公司签的协议,其中约定的是工资还是工程款?
          A:工程款,咋个会是工资嘛,我们没有工资。
          法官:小李是不是你找来的?
          A:是我找来的,我们都是哪里有活,就叫上朋友一起去干,干多少拿多少。


          IP属地:四川153楼2021-09-18 23:52
          回复
            还有很多,庭审我整整记了10页纸,不多说,直说重点。于是不具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没有招聘事实,不符合劳动法的基本特征,不存在劳动关系,对方律师撤诉,那么没有确认劳动关系的判决,对方律师怎么认定为工伤呢?这是个问题.............


            IP属地:四川154楼2021-09-18 23:55
            收起回复
              下来,我还跟师傅讨论了假如对方律师拿到工伤认定书后,我们怎么应对,因为是工亡,必须重视,但是今天没时间了,不更了,后续更精彩


              IP属地:四川155楼2021-09-18 23:57
              回复
                2021-11-14:工亡那个李女士,他们前段时间确认劳动关系的官司不是撤诉了吗?现在居然去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成功了????我很纳闷,没有确认存在劳动关系的裁决书,没有劳动合同,怎么申请工伤认定的?师傅正好有个案子在内江那边办,办完后,我们去问了下当地的人社局(受理此案的人社局),人社局把资料翻给我们看了下,这里只说重点,里面居然有准许撤诉的裁定书,这就更纳闷了,既然法院没有确定劳动关系,怎么能成功申请工伤认定的呢?现在人社局只是受理了这个申请,还没有确认属于工伤,以我上次的经验,没有劳动合同,人社局会叫你去找仲裁委员会确认存在劳动关系,不然是不会受理的,这个疑问我现在还没想通,有大神知道的,可以解答解答,谢谢。


                IP属地:四川157楼2021-11-14 18:12
                收起回复
                  2025-06-03 07:27:45
                  广告
                  这段时间还做了不少案子,有个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印象比较深刻。


                  IP属地:四川158楼2021-11-14 18:13
                  回复
                    我们代理卖方,卖方打算把现在住的这套房子卖掉,卖来的钱再自己添点,换套大点的房子,去年8月找了家中介,签了合同,约定①买方贷款事宜由买方自己解决,卖方不承担相关费用②任何口头的承诺,不得视为对合同条款的变更,除非书面约定并签字按手印③贷款的金额不足以支付首付款的,由卖方自己想办法凑足,否则承担违约责任④不可抗力等因素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和平解约。重点的条款就以上4点。


                    IP属地:四川159楼2021-11-14 18:26
                    收起回复
                      现在情况是,买方有购房资格,已经办理了网签手续,但在贷款过程中,银行放款速度太慢,估计要6-8个月,于是卖方考虑到房价可能会上涨,半天拿不到款项,可能导致自己以后购房的价格会更高,于是和买方商量换家银行或金融机构,找家放款快点的。于是买方又找了第2家,1个月放款,但要加收服务费,卖方为了快速拿钱,同意双方一人一半支付服务费,结果第2家还是没整好,又换第三家,第三家也没整好,到今年6月的时候,政府发出指导价,调整了房价,银行按照政府指导价批贷款,导致买方现在贷款的话,将不够首付款,现在买方想解除合同。卖方起诉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IP属地:四川160楼2021-11-14 18:36
                      回复
                        争议焦点是政府调整指导价,属不属于情势变更。我查了相关判例,政府调整购房资格的话,属于情势变更,比如几年前出台每人限购2套房这种文件。而政府调整价格,不属于情势变更,理由是在当下房价大环境情况下,房价的提高或跌落,当事人都应该有预见性,不属于不能预见,不可避免的事由。如果价格的变更归类于情势变更,将导致失利的一方以此为由随意解除合同,将不利于保障交易安全。


                        IP属地:四川161楼2021-11-14 18:41
                        回复
                          他们选择的仲裁,开庭那天,对方(买方)没有委托律师,然后当事人在不太懂的情况下,咬死属于不可抗力(反正懂他那意思就行了),特别扯淡的是质证,仲裁员问对方当事人对证据三性有什么意见,买方都不知道怎么回答,仲裁员态度还算不错,一样一样给他明释,我旁听都感觉累啊。商事仲裁,一裁终局,对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来说,我们申请的仲裁请求是20+万,一般对于老百姓老说是一笔大额款项了。仲裁员解释到最后,都忍不住问他一句,你怎么不请律师啊。对方不说话,我估计是想节约钱吧,但是他的答辩状又看得出是专业律师写的,所以我估计是诉讼指导那种服务模式,律师包他的文书,上庭他自己说,这种比较便宜。结果可想而知,最后仲裁员说看在你们双方还有调解的可能性,给买方一个星期时间,拿出调解方案,不然就写仲裁裁决书了。我看这个案子我们算赢了,只是违约金多多少少的问题了。


                          IP属地:四川162楼2021-11-14 18:51
                          回复
                            所以该请律师的还是要请律师,专业肯定是吊打非专业的,庭审中买方说什么都只会围绕不可抗力,其他一概不会。


                            IP属地:四川163楼2021-11-14 18:53
                            回复
                              2025-06-03 07:21:45
                              广告
                              2021-11-21:这个星期五组织调解,对方当事人的意思是定金5万退他一部分就行了😁,我们肯定不愿意撒,我们是非违约方,不但定金不退,还要叫他给我们赔偿点钱,而且诉讼费、保全费由他承担。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164楼2021-11-21 01:4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