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见之偏见大概有以下几点:
一.法令细致一直构成秦帝国覆灭的原罪之一,后来更有人理解为吃喝拉撒都要管。
法令细致是指对于同某种犯罪行为的不同程度制定进行详细的对应惩罚或者奖励。如秦法以十钱为脏值。
法令越细致,人为主观臆断的干扰才能越少。
二.法令细致被理解成法令繁复,令民众不知怎么就犯罪,然后送进大牢。关于秦代的制度有法官一职,其职能是解释法令条文,但不能参与判案。很难说原秦地民众会不知法而犯法。当时许多法令条文应该像今天的一些诸如不能穿红灯的规定,为什么法律更为细致的今天却不会被质疑法律条文过多而陷民以刑呢?
三.法家代表严刑酷法。甚至有人把法家和罚家联系起来。但是重刑重赏为何只一只眼睛盯着罚,却忽略赏呢?为何法家没有人称为赏家呢?难道仅仅事因为法罚两字音相近?自古最大的危害不是法,而是刑。依法刑赏何来严刑酷法?只有严刑但却不尊法才是最为残暴的。“杀人不为暴,赏人不为仁,国法明也”
一.法令细致一直构成秦帝国覆灭的原罪之一,后来更有人理解为吃喝拉撒都要管。
法令细致是指对于同某种犯罪行为的不同程度制定进行详细的对应惩罚或者奖励。如秦法以十钱为脏值。
法令越细致,人为主观臆断的干扰才能越少。
二.法令细致被理解成法令繁复,令民众不知怎么就犯罪,然后送进大牢。关于秦代的制度有法官一职,其职能是解释法令条文,但不能参与判案。很难说原秦地民众会不知法而犯法。当时许多法令条文应该像今天的一些诸如不能穿红灯的规定,为什么法律更为细致的今天却不会被质疑法律条文过多而陷民以刑呢?
三.法家代表严刑酷法。甚至有人把法家和罚家联系起来。但是重刑重赏为何只一只眼睛盯着罚,却忽略赏呢?为何法家没有人称为赏家呢?难道仅仅事因为法罚两字音相近?自古最大的危害不是法,而是刑。依法刑赏何来严刑酷法?只有严刑但却不尊法才是最为残暴的。“杀人不为暴,赏人不为仁,国法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