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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重建“多民族中国”的历史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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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新中国民族史观的确立: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与民族史的结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和民族平等的政治原则成为新时期民族史研究与写作的基本框架,但这并不意味着关于中国多民族体系形成和演进逻辑的历史阐释不再存在具有争议的理论问题。
  在“文革”前与“文革”后,中国民族史学界各发生过一次关于中国民族史核心理论问题的集中讨论。第一次讨论发生在1960年前后,其主题可以概括为如何理解历史上的民族关系。主要参与者是在上一节中提及的第一代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如范文澜、翦伯赞、吕振羽等,他们都在这个时期撰写了数篇与之相关的文章。12第二次讨论发生在20世纪80年代人文与社会科学各学科陆续开始重建的背景下,这场讨论的起点是1981年5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和中国民族研究学会联合举办的“中国民族关系史研究学术座谈会”。这场会议的主要参与者是以翁独健、白寿彝等为代表的新一代马克思主义史学家。13在这次座谈会上及此后的几年里,学者们就民族史研究中几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翁独健,1981)进行了持续的讨论。
  尽管两次讨论在时间上跨越了“文革”,参与者也跨越了代际,但二者所涉及的理论问题及对这些问题的解释路径却一脉相承。1984年,翁独健(1984)在《论中国民族史》14一文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民族史研究中的核心理论问题概括为六个:(1)怎样理解历史上的多民族国家“中国”这个概念?(2)民族平等的原则与汉族在历史上起主导作用是否矛盾?(3)历史上民族关系的主流是什么?(4)历史上不同民族之间战争的性质是什么?(5)民族同化和民族融合是什么关系?(6)历史上的民族矛盾与阶级矛盾的关系是什么?15两代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在这些问题上达成的共识,奠定了此后中国民族史(包括通史、断代史、地方史、族别史等多种形式)研究的民族史观基础。
  本节将对这些历史学家围绕这六个问题所展开的讨论进行梳理,以展示新中国的民族史研究如何与马克思主义史学的理论体系相结合,从而形成一套建立在经济基础这一“硬核”上的民族史观。


20楼2021-02-25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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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怎样理解历史上的多民族国家“中国”这个概念
      在民族史的语境下,这个问题需要讨论的具体内容实际上是“古代少数民族建立的王朝是否属于中国以及古中国的疆域范围如何计算的问题”(翁独健,1984)。该问题的雏形出现在翦伯赞(1979)于1960年撰写的《关于处理中国史上的民族关系问题》一文中。在这篇文章里,翦伯赞提到了当时民族史学界正在讨论的两个问题:一是关于“中国史中民族的国籍”问题,即应当以什么判定标准来“决定一个历史上的民族是不是中国人”?二是应该将“历史上的少数民族在边陲地区建立的王朝或汗国”定义为独立的王国、汗国,还是定义为隶属于中原王朝的地方政权?翦伯赞认为,这个问题“攸关少数民族历史地位”。
      在1981年召开的座谈会上,这两个问题以“如何理解历史上的‘中国’”这个题目被正式提出来,并且成为这次会议上最重要的议题。经过讨论,民族史学界明确了中国史与王朝史的辩证关系,确定了少数民族政权在中国史中不可或缺的地位。
      历史上的中国包含什么?我们认为,不能把历史上的中国与历代封建王朝划等号,更不能与汉族王朝划等号。……历史上的中国不仅包括中原王朝,而且也包括中原王朝以外的少数民族建立的国家或政权。……各族人民在历史上曾活动过的地区,都可以算是我国不同时期的疆域范围。……历史上的疆域不是固定不变的,是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时代的发展而发展的,这应该成为我们理解我国历史上疆域的总的原则。(翁独健,1981:42-43)
      从以上引文可以看出,关于历史上的“中国”之构成与边界的讨论,所关涉的实质问题其实是如何看待非汉民族在中国史中的位置,而这正是本文所讨论的民族史观的核心理论议题之一。
     


    21楼2021-02-25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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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06 02: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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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历史上民族关系的主流是什么
        以下几个问题关涉的都是民族史观的另一个核心理论议题,即如何定义历史上各民族间互动关系的性质。这一问题体现为史学界对民族关系、民族战争、民族同化、民族矛盾等关键概念的讨论。
        对于“民族关系”问题,在当时争论得最激烈的是:就历史上的民族关系而言,“友好合作”与“兵戎相见”哪个是主流,哪个是支流?
        该问题在1960年前后的讨论中已有涉及,在1981年的座谈会上,它被作为一个正式的议题提出。在当时,学界对这一问题形成了两种不同的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友好合作关系是民族关系的主流。这是我们开会以来说得最多的。有些同志不同意这种意见,认为光说友好合作,说不过去。历史上很清楚:今天你打我,明天我打你,老打仗,不能说这也是“友好合作”吧。用友好合作来概括民族关系的主流,恐怕说不通。究竟哪一种意见对呢?(白寿彝,1981:5)
        经过这次会议及会后的讨论,民族史学家最终在这个问题上达成了共识。该共识超越了具体的“友好合作”与“兵戎相见”之争,转而在二者之上构建了一个新的解释框架——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缔造与发展。这是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关注整体历史发展趋势的宏观视野与中国民族史研究的具体问题相结合的又一典范。
        经过许多年的讨论以后,大都认为,中国各民族间的关系,从本质上看,是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经过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愈来愈密切的接触,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内聚力,尽管历史上各民族间有友好交往,也有兵戎相见,历史上也曾不断出现过统一或分裂的局面,但各民族间还是互相吸收,互相依存,越来越接近,从而共同缔造和发展了统一的多民族的伟大祖国,这乃是历史上民族关系的主流。(翁独健,1984:8)
       


      23楼2021-02-25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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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历史上的民族矛盾与阶级矛盾的关系是什么
          这个问题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核心问题,吕振羽在其1948年出版的《中国民族简史》一书中对此已有涉及。在1961年发表的《论我国历史上民族关系的基本特点》一文中,他进一步将中国历史上的民族关系划分为四类,即:占统治地位之民族的统治阶级与各民族人民间的关系、处于被统治地位之民族的统治阶级与各民族人民间的关系、处于不同地位的各民族之统治阶级或上层集团相互间的关系、各民族人民相互间的关系。他认为,“以占统治地位的民族的统治阶级为中心构成的统治阶级和各民族人民间的矛盾是主要的矛盾”(吕振羽,1961:3)。
          到20世纪80年代,新一代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大体上延续了这一思路。在《论中国民族史》一文中,翁独健在肯定民族矛盾这一概念的独立作用的同时,仍将阶级矛盾视为主要矛盾。
          对于历史上的民族矛盾,应该用阶级观点去分析。但是,民族矛盾不等于阶级矛盾。当阶级矛盾上升为社会的主要矛盾时,民族矛盾虽退居次要地位,但它仍然存在,并不为阶级矛盾所代替。在民族之间错综复杂的诸矛盾中,统治民族中的统治阶级同各族人民之间的矛盾,是主要矛盾。(翁独健,1984:8)
          综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民族史学家们逐渐建立起了一套自洽的解释范式来论述中国多民族体系形成与发展的历史逻辑。在这个新范式中,民族史观中的两个核心理论议题都在历史唯物主义的框架下得到了解决。
          对于汉族与少数民族在中国史中的位置问题,新中国的民族史观既批判汉族中心论,确认二者都是中国史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肯定了汉族的主体地位及其在中国史中的主导作用。这种主导作用的基础不是抽象的“华夏—蛮夷”之别,而是具体的、体现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社会形态。
          对于历史上各民族间互动关系的性质这一问题,新中国的民族史观既超越了战争与和平的二元对立,建立了“各民族共同缔造和发展了统一的多民族的伟大祖国”这个更具有包容性的解释框架;又超越了竞争与同化的二元对立,在肯定斗争的积极作用的同时,基于社会形态理论,赋予了各民族间的同化现象以进步的历史意义。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与20世纪上半期随着变化的政治、社会与思想情境而逐渐发展、演变的民族史观不同,由历史唯物主义所武装的新中国民族史观实际上获得了一个超越具体情境、带有普遍规律性的理论“硬核”,这是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对中国民族史研究的最大贡献。16同时,这套自洽的理论体系也在民族维度上为新中国作为一个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政治合法性提供了理论支撑。
         


        25楼2021-02-25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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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1.需要说明的是,本文并不打算对中国近代以降的民族史论著做面面俱到的梳理,实际上这也是不可能做到的。在材料的选择与分析上,本文将遵循三个原则:首先,仅选取在各个时期影响较大或较具代表性的作品;其次,由于本文主要关注的是对中国“多民族体系”形成与演进逻辑的整体性阐释,因此只选取了综合性的民族史论著,而未涉及族别史的讨论;最后,在分析材料时,本文关注的重点是叙事逻辑和历史观,而不涉及对于具体史实的争论。
            2.在目前可见的资料中,“世界民族之林”的用法由毛泽东首创,出自《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1935年12月27日)一文。
            3.“少数民族”的概念进入汉语知识体系的过程较为复杂,这一概念具有多种理论来源。相关问题可参见杨思机(2011)的《“少数民族”概念的产生与早期演变——从1905年到1937年》。
            4.本文的研究对象是汉语知识精英对重建中国民族史的努力,并不包含外国学者的作品。本节之所以从分析《中等东洋史》的叙事结构入手,是出于两点考虑:首先,该书对中国近代史学影响极大,许多中国学者在撰写国家史著作时都参考了这部作品;其次,以该书作为比较的样本,能够更好地显示中外学者在论述相关问题时的立场差异。
            5.该书中译本名为《东洋史要》,包含中西时务学堂发行的樊炳清译本(1899)、商务印书馆发行的金为译本(1908)等。本文的引用源于樊炳清译本。
            6.桑原骘藏的“四分法”将“唐”与“宋”划分在不同时期,与当时日本史学界讨论正热的“唐宋变革说”密切相关,而梁启超采用“三分法”则更贴近当时所流行的欧洲万国史的分期方式。这一差异与本文的研究主题关系不大,故不作讨论。
            7.该书并无全本留存。根据“总目”,该书应包含八章正文和一章续篇,今仅存前两章和第三章的前两页。参见陶成章.1986.陶成章集[M].汤志钧,编.北京:中华书局:212-316。
            8.三部论著对民族的分类方式不同,所以章节安排也大不相同。中国民族史中的民族分类问题也是理解近代中国民族议题的重要线索,需专文另述。
            9.此处“效用”一词,乃林惠祥(1996)在《中国民族史》序言中使用的原词。
            10.值得说明的是,翦伯赞和下一节中将提到的白寿彝都是具有少数民族身份的历史学家。本文之所以将他们定义为“汉语知识精英”,是因为他们的成长环境、教育背景和学术训练都是在汉语知识体系中完成的。但是,学者个体的民族身份是否会对他们的民族史观产生影响,这是需要另外讨论的一个问题。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情况来看,少数民族学者在民族史研究领域的比例的确高于其他专门史领域,一些族别史研究也是在他们的主持、推动下展开的。这个现象是我们在理解和讨论近现代中国的民族史重建工作时所必须了解和关注的背景。感谢匿名评审人在这个问题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11.翦伯赞于1943年开始撰写《中国史纲》,原计划包含八卷,涵盖从先秦直到近代革命的全过程,但最终仅前两卷全部完成并出版。
            12.相关代表文章包括范文澜的《中国历史上的民族斗争与融合》(1962年撰写,当时未发表,1980年以遗稿形式发表),翦伯赞的《对处理若干历史问题的初步意见》(1961)、《关于处理中国史上的民族关系问题》(1960年撰写,当时未发表,1979年以遗稿形式发表),吕振羽的《关于历史上的民族融合问题》(1959)、《论我国历史上民族关系的基本特点》(1961)、《中国历史上民族关系的几个问题》(1963)等。
            13.会议召开时,范文澜、翦伯赞、吕振羽都已过世。
            14.该文是翁独健为《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撰写的“中国民族史”词条,具有较高的权威性。
            15.在原文中,作者对这几个问题是分别论述的,似乎并未考虑它们的排列顺序。本文认为这几个问题之间是存在逻辑关联的,因此根据这种关联对问题的顺序进行了调整。
            16.感谢匿名审稿人就这一问题提供的宝贵意见,该意见直接促成了本文第五小节的写作。


          28楼2021-02-25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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