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空港新城F标准分区F27-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重庆市渝北区仙桃睦邻路片区顺义路旁,占地面积54826m2。地块内历史上分布有7家企业,分别为重庆澳强工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强工贸)、重庆深渝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渝模具)、重庆西南气动液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南气动)、重庆市兴美橡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美橡塑)、重庆鼎盛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盛印务)、重庆华松模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松模具)和仙桃街道环卫所(以下简称仙桃环卫)。
整个调查地块2008年前为荒地。澳强工贸于2009年建设并投入使用,2020年停产并一直空置至今,主要从事启动器等汽车、通机零部件的集研发、制造、销售;深渝模具于2008年建设并投入使用,从事金属及塑料类模具、机械配件、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的生产和销售。2014年,深渝模具将部分厂房外租给亚坤彩钢厂、西崛仓储设备厂生产,其中亚坤彩钢厂主要从事加工、销售彩钢夹芯板;西崛仓储设备厂主要从事制造、销售汽车配件,2019年停产,目前建构筑物已拆除。西南气动于2017年修建,租赁给迪源汽修、盛吉汽修、快扳手漆修、吉然汽修、协安汽修等5家工艺相似的汽修企业,2020年所有汽修企业停产,空置至今;兴美橡胶于2009年投建,从事橡塑管套的生产。2014年,兴美橡胶将场地南侧部分办公楼外租给重庆雄亚工贸有限公司做工程塑料等原材料的仓库及办公。鼎盛印务于2010年修建,出租给德扬汽修从事汽车维修;2020年该区域所有企业均停产,目前建筑已拆除。华松模具于2009年建厂,后以科旭制药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名义生产,主要从事机械设备生产,2014年部分外租给瑾雄科技公司、跨海物流公司用于办公,,2019年企业停产,目前建筑已拆除。仙桃环卫所于2017年修建,包括办公房、食堂、会议室及环卫车停车场,2020年停产并一直空置至今。
根据区域现行规划,调查地块的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属于第一类用地。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要求,以及前期调查及现场踏勘情况,本次评估在地块内共布设了34个土壤监测点位,采集了43个土壤样品。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所有项目,以及pH、石油烃(C10-C40)、锌和锰。
监测结果表明,该地块内部分土壤样品的石油烃(C10-C40)浓度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其中2个土壤样品的石油烃(C10-C40)浓度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管控值;部分土壤样品中锰的浓度超过了《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50/T725-2016)的计算值。
因此,本调查地块为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现状不满足规划用地(即第一类用地)的要求,需要进入场地环境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阶段,确定场地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
整个调查地块2008年前为荒地。澳强工贸于2009年建设并投入使用,2020年停产并一直空置至今,主要从事启动器等汽车、通机零部件的集研发、制造、销售;深渝模具于2008年建设并投入使用,从事金属及塑料类模具、机械配件、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的生产和销售。2014年,深渝模具将部分厂房外租给亚坤彩钢厂、西崛仓储设备厂生产,其中亚坤彩钢厂主要从事加工、销售彩钢夹芯板;西崛仓储设备厂主要从事制造、销售汽车配件,2019年停产,目前建构筑物已拆除。西南气动于2017年修建,租赁给迪源汽修、盛吉汽修、快扳手漆修、吉然汽修、协安汽修等5家工艺相似的汽修企业,2020年所有汽修企业停产,空置至今;兴美橡胶于2009年投建,从事橡塑管套的生产。2014年,兴美橡胶将场地南侧部分办公楼外租给重庆雄亚工贸有限公司做工程塑料等原材料的仓库及办公。鼎盛印务于2010年修建,出租给德扬汽修从事汽车维修;2020年该区域所有企业均停产,目前建筑已拆除。华松模具于2009年建厂,后以科旭制药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名义生产,主要从事机械设备生产,2014年部分外租给瑾雄科技公司、跨海物流公司用于办公,,2019年企业停产,目前建筑已拆除。仙桃环卫所于2017年修建,包括办公房、食堂、会议室及环卫车停车场,2020年停产并一直空置至今。
根据区域现行规划,调查地块的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属于第一类用地。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要求,以及前期调查及现场踏勘情况,本次评估在地块内共布设了34个土壤监测点位,采集了43个土壤样品。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所有项目,以及pH、石油烃(C10-C40)、锌和锰。
监测结果表明,该地块内部分土壤样品的石油烃(C10-C40)浓度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其中2个土壤样品的石油烃(C10-C40)浓度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管控值;部分土壤样品中锰的浓度超过了《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50/T725-2016)的计算值。
因此,本调查地块为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现状不满足规划用地(即第一类用地)的要求,需要进入场地环境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阶段,确定场地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