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吧 关注:492,778贴子:12,257,783
  • 6回复贴,共1

驳!【原创】中国足球应当重回“举国体制”改革!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大哥你是QQ多少?有时间咱俩单独唠唠,想法是好,想为中国足球找出路,大哥你这个想法绝对是历史的倒退,求求您别再拿举国体制说事了行不行,这种体制在前su联和前dong德已经彻底的失败了!拿着我们纳税人的钱从小就培养一个奥运会冠军这绝对是杀JI取卵的事情,光看到运动员带金牌升国旗了,你有没有想到其他那些没站在象牙塔尖的人呢?他们的去向在哪?出头之日在哪?先说说离咱80后最近的一个举国体制的产物'JIAN力宝'足球队看看这个队现在的队员有几个你还能叫上来名不?有的'JIAN力宝'队员都回家卖羊 肉 窜去了!看看马 家 军解散后队员的去向吧!现在一个世界前三的队员在农村中学当民办教师呢!这就是举国体育吗?
      


1楼2010-03-03 15:25回复
    先说说您的首先,举国体制办一个竞技项目从来就没有过真正成功的例子,别跟我说乒乓球,乒乓球现在外国人都不敢跟咱玩了,说咱是外星人你知道不!一个竞技项目在举国体制下根本不可能有广大的群众基础,一个连群众基础都没有的项目你就是拿到奥运会前几名能怎么地!就像现在的女足!全国注册球员才几个你能知道不?中国的刘爱玲、孙雯不都到美国职业联赛去挣过钱啊!为什么巴西一样和我们都是发展中国家。人家国家足球那么好,因为足球在巴西是国球!人家国家的体育部部长是贝利!同样的道理我们国家现在体委的一把是谁!自己上百度搜去!


    2楼2010-03-03 15:25
    回复
      2025-12-09 15:02:31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再说说您的第二、第三点、你说中国足球职业化之后形象才糟糕的,这简直是无稽之谈,中国足球在70年代以后形象就没好过!中国甲级联赛赛场上直接殴打裁判员你看到过没?大群前能打到观众席上你看到过没?中国足球球员年龄普遍比实际年龄大3到四岁这是不争的事实,为什么中国球员到32、33就踢不动了?这绝对是放屁!一个个实际年龄都35、36了还他NIANG的踢个屁啊!以前国家足球队在海埂公开聚众赌博,晚上翻墙出去找小人的事情还少啊!以前辽宁东药的时候咱球员抽烟喝酒打架、赌博就全会,怎么地职业联赛了就都变好了啊!别跟我提刘建生,李建生也是老辽宁队队队员,跟着那些大哥混他有好么!


      3楼2010-03-03 15:26
      回复
        您说的“足球职业化之后联赛中一直少不了丑剧,像JIA球、黑哨、DU球等,”这更是大错特错!我们中国足球职业化只是继承了原来足球体制的JIA球、黑哨、DU球~~只不过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继续把他发扬光大罢了!1984年中青队最终列第七名,你可以直接打电话问咱现在的国足教练高洪波,大哥你当时改了几岁?一个成年队和人家国家的青年队比才得了第7名,要我早挖个坑撒泡尿沁SI算了。张效瑞79-80界国奥队队员,实际出生年龄为76年。在88年奥运赛场上,中国先以0∶3败于原西德队;又以0∶2败于瑞典队;0∶0平突尼斯队后中国队被淘汰。新 闻 界也将这届国奥队评为“最没有进取心的队伍”。


        4楼2010-03-03 15:30
        回复
          您说的最后一点明显是在误导大家,看看您提供的数字!中国十多亿人口,全国从事足球少年队还不到200人!大哥你还要举国体制啊,把这帮孩子集中起来搞拉练!省省吧您不如把这钱省下来多盖几所希望小学呢!中国足球现在已经烂到根上了,近2个世界杯周期大家不要抱什么希望,现在咱中国足球圈里当政的、管事的、在各级足协当头的都是以前举国体制,三重一大培养出来的精英!有这帮兜里揣着存钱卡,手里拿着签字笔、嘴上叫嚣着斩立决、SHA无赦的人物,咱一老百姓惹不起啊!
                  也许您对我的说法不会太高兴,但别忘了现在本溪市连足球协会都没有,你还谈什么举国体制!一个有项目要想有群众基础至少得发展20年的时间,求求各位让中国足球自生自灭吧,佛   曰:不破不立,不涅不生!
              再次感谢百度后台编辑的高超文字功底小弟发稿重来就没有一次顺顺当当的发出来过!我是好孩子,我是四有青年啊!


          5楼2010-03-03 15:31
          回复
            写的不错


            6楼2010-03-03 15:56
            回复
              回复:6楼
              谢谢夸奖!继续努力!


              7楼2010-03-03 16:0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