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5民事判决书第5、6页记录“庭后,被告提交了违规信息记录,经查,该违规信息记录经过编辑,载明:微信帐号“wujun85de”于2018年7月15日被举报聊天内容为“其他人:今晚法国要回家;其他人:0:1;其他人:不可能只进一球吧;其他人:4-4,1000块;被举报人(微信帐号wujun85de):我买了法国赢;其他人:谁收球;其他人:我收”。”的证据内容与被告提交的补充证据《用户违规信息》内容不符合。被告的补充证据《用户违规信息》上根本没有“被举报人(微信帐号wujun85de):我买了法国赢;其他人:谁收球;其他人:我收”这段内容。这是故意伪造证据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