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至2020年底在保利狮子湖银杏郡精装项目工程做采购和资料。富利建设集团是总包,四川鑫欣泰达是分包方,再转包给另外一个人,而这个人是拿一家劳务公司的资质跟鑫欣泰达签的合同。从2020年至今只给我付了16000元,加上2019年有一万没付,共计80181元没有支付。到现在是由富利代付班组的费用,但是我和工地的管理人员的富利不代付。找住建局清欠办,清欠办认定我们不是农民工,找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当着富利和鑫欣泰达公司员工说的农民工的定义为农村户口的工人,要求富利代付,当时我们稍微有底一些,这周中的时候,富利和鑫欣泰达老板都在的时候清欠办的人说我们不属于农民工让我们走劳动仲裁,富利老板也说他们不付我们的工钱,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又说让我们立案劳务公司,找劳务公司要工钱。现在调节了半个多月还不知道找谁要求。富利集团在2020年7月份的时候给工人写过一个承诺,承诺由富利解决该工地说有工人工资!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