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某综合实验区,行政等级正厅级,目前模式是这样,成立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下设农业,国土,交通,城管,文化等行业支队,另有机动支队,直属四个大队,加乡镇十几个大队。
重点来了,去年整个实验区把乡镇取消了(感觉是违规操作),三四个乡镇分别合并成片区成立片区管理局(正处级),合署办公。
执法大队这一块,据说本人所在片区(包含城区在内的三个乡镇)三个乡镇大队加上城管支队重新分割成东、西两个支队。两个支队长分别由原城管支队长,城区原执法大队大队长担任。
看过几个月前的三定,说是人事关系还在局里,考核任免什么的在片区,局里只负责业务指导,就是被架空了。不过最后这个三定好像又被毙了。城管支队原先是100多人,三个乡镇大队是80人左右。看了这么多改革,还没见过乡镇大队反噬行业支队的。不知道这一波操作大伙们有什么看法?
重点来了,去年整个实验区把乡镇取消了(感觉是违规操作),三四个乡镇分别合并成片区成立片区管理局(正处级),合署办公。
执法大队这一块,据说本人所在片区(包含城区在内的三个乡镇)三个乡镇大队加上城管支队重新分割成东、西两个支队。两个支队长分别由原城管支队长,城区原执法大队大队长担任。
看过几个月前的三定,说是人事关系还在局里,考核任免什么的在片区,局里只负责业务指导,就是被架空了。不过最后这个三定好像又被毙了。城管支队原先是100多人,三个乡镇大队是80人左右。看了这么多改革,还没见过乡镇大队反噬行业支队的。不知道这一波操作大伙们有什么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