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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宝盗取抖音短视频:赔偿 5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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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刷宝 APP 采用技术手段或者人工的方式从抖音盗取短视频和评论的案件已经被审结,最终刷宝 APP 被判决赔偿抖音 500 万元,名头是其涉嫌了不正当竞争。
也就是说,在短视频市场竞争中,平台之间是不可以相互获取对方的无授权短视频内容的,这也意味着如今的市场对于短视频的版权保护程度是不够的。
短视频由创作者制作并上传至平台,而一般的爆款视频会被转发到很多平台,进而使得热点事件急速发酵。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你就能随便从这个平台把视频复制过去,为自家平台吸引关注度。
刷宝 APP 败诉就是一个例子,抖音的短视频作为互联网内容视听的主要产品之一,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刷宝触碰了这个底线,自然是要付出代价的。
在未来的商业化运作中,原创短视频版权掌握在谁的手中,谁将会有更大的平台优势。


1楼2021-01-25 18:03回复
    短视频平台的核心是什么 ?
    如今的短视频平台很多,有抖音、西瓜视频、快手、虎牙以及众多的自媒体平台,他们抓住了机会,在行业市场发展初期便进入市场,利用视频内容的超高用户粘性来将市场做大,得到了资本的关注,进而实现拓展流量的目的。
    后来直播、直播带货模式火了起来,这些短视频平台无一例外都上线了这些功能,使得平台从一个单纯的短视频平台转为了具备直播、直播带货功能的商业化平台,在盈利能力上进一步得到了提升。
    我们都知道短视频平台最核心的就是内容,更具传播性的内容则更容易得到平台的推荐。而对于平台来说,平台内优质创作者越多,平台的商业价值就越高。
    如果能独家获取优质创作者的内容的话,平台将会有更多更大的商业话语权。在此基础上平台推出了首发、独家等标签功能,随后又对平台发布的内容进行了原创标注,是禁止其他平台盗取播放的。
    从这点来看,短视频平台最核心的除了平台的核心用户数量、视频推荐技术以及强大的运营能力外,就是平台拥有多少数量的版权内容。
    这些内容只被创作者授权给该平台播放,其他平台是没有播放权的。这一类型的内容越多,平台的筹码就越大,自然更容易得到资本的青睐了。
    互联网时代让媒体平台的力量得到了放大,但文字内容适合的场景毕竟是有限的,而视频内容则更为生动和形象,更具表现力,再加上用户的粘性足够高,短视频平台的发展速度很快。
    然而在此基础之上,如何去保护多方主体的权益,将成为下一阶段行业发展的重心。


    2楼2021-01-25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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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2-28 03:5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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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视频如何实现版权化 ?
      现在很多平台都推出了原创功能,创作者在平台进行原创标注之后,该内容会被打上 " 原创 " 标签,如果之后陷入版权争议中去的时候,就可以拿该标签文件来进行证明。
      当然,也有的平台利用区块链技术,对这些视频内容进行了加密标签处理,这样一来在认证上就会更加有说服力了。
      从技术的角度来看,短视频版权内容很容易进行标注,但事实上最难推进的则是整个行业对于视频内容版权问题的一致性的认可程度,尤其是在法律和部门监管上来看,该问题似乎一直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和重视。
      这也就导致了此前文中所提到的刷宝 APP 盗取抖音平台短视频和用户评论的事件发生,可以肯定的是这种事情并不在少数。
      很多创作者都会抱怨自己的文章、视频会被别人盗取,并且出现了更为严重的伪账号的问题。
      一方面平台为创作者体用空间,如果空间内容侵权了,平台是否有权利将这些内容删除?
      另一方面一些平台伪造热点账号并将其视频内容搬到自家平台,这种行为该如何界定和规避 ? 这些都是现阶段行业市场需要继续面对的问题。
      所以,平台和监管要一起努力,在技术操作和内容审核上多下功夫,并针对行业内新兴的产品进行法律层面的说明,让一切违反商业规则的人付出该有的代价。


      3楼2021-01-25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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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视频 " 版权 " 时代来临
        视频创作者是短视频平台的核心,而这些创作者创作的优质的视频内容更是平台应该努力保护的。
        此次刷宝 APP 和抖音关于版权短视频的商业案件,很可能会为国内短视频市场的内容版权案件树立一个 " 标杆 ",关于平台短视频的版权归属的争夺也必将更为激烈。
        短视频 " 版权 " 时代的来临,将会使得创作者、平台更加重视短视频的著作权,平台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全平台原创维权机制,还要加大推动整个市场关于短视频版权的问题的立法、监督等的进程,力图维护各方主体的权益。
        笔者认为短视频创作者和平台作为合作主体,他们对短视频内容有着绝对的掌控权,但关于短视频版权的问题并不单单是平台和创作者的事情,这是整个行业都需要投入时间和精力去做的事情。
        因此,这将会对短视频平台的技术和管理提出全新的挑战。但毫无疑问的是,现阶段的短视频平台,谁能在版权之争中处于领先位置,谁就能够获得市场的主动权。
        以上内容来源网上


        4楼2021-01-25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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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抖音 VS 刷宝案:批量获取视频构成对功能的实质性替代,数据利益再获司法支持
          伴随着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浪潮,数据思维与数据技术被广泛应用于不同行业,促进了社会管理方式的完善、企业商业模式的创新以及个人生活方式的改变。数据已成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生产资料,被众多企业视为无形资产,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各企业基于自身的行业特点为数据的商业化应用投入了大量资源,重视数据获取和变现,形成了充分利用数据价值的经营模式。在大数据时代,数据处理具有普遍性,依托互联网平台和其他传输渠道,数据利用的门槛也大大降低。在数据的商业利益逐渐被认可的同时,数据争夺与盗用、不正当竞争、数据共享过程中的利益失衡等问题也不断出现。
          近日,因刷宝 App 批量获取抖音短视频文件及用户评论内容并向公众提供,抖音的运营者微播公司将刷宝的运营者创锐公司诉至法院。经海淀法院审理,一审判决创锐公司消除影响并赔偿微播公司经济损失 500 万元。这是继 " 新浪微博诉脉脉 "、" 淘宝诉美景 " 等案件之后,司法判决支持企业竞争利益的又一典型案例。
          在此案中,法院肯定了微播公司具有依法应予保护的合法权益,确认了被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对竞争利益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确认。在短视频行业,开发者和运营者通过投入成本、设计运营方案等一系列活动积累用户,并争取优质视频吸引评论和分享。在此过程中,短视频内容以及与内容相关的评论是企业的核心数据,也正是抖音 APP 商业模式的主要内容。创锐公司直接获取视频与评论内容并在刷宝 APP 上向公众提供的行为,事实上构成了抖音 APP 功能的实质性替代。批量获取的行为相当于直接利用了抖音 APP 培育的市场和用户,损害了微播公司的经营成果,属于典型的搭便车行为。


          5楼2021-01-25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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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被告的答辩意见中可以看出,在短视频行业中,著作权及竞争利益的纠纷不仅仅存在于原创作者与平台之间,还存在于市场中的各商事主体之间。
            一方面,侵权企业认为获取更多短视频及其相关内容是行业内通行做法,因此忽略了内容获取和传播的正当性、合法性。由于数据分享的便利和商业利益的诱惑,合法合规的细节要求经常被忽略。有些数据抓取行为虽已违法,但因维权成本高等原因可能未被权利人要求承担法律责任,因而此类行为成为模糊地带,直到因负面影响重大而被诉至法院。
            其中,存在主观恶意的涉案行为,日常的视频审核更可能流于形式。从近些年的司法判决可以看出," 通知 - 删除 " 的避风港原则已不能成为搭便车行为的保护伞。互联网时代的自由、开放、共享要建立在完善的利益分配之上,形成有序的市场化机制,抵制滥用技术便利的无序竞争行为。
            另一方面,在此类案件中,被告往往以原告平台对用户数据及相关内容不享有所有权为由,来中和涉案行为的违法程度。这种观点混淆了因果关系,同时也忽略了财产利益的多元化。目前,关于企业对其收集和存储的原始数据和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数据享有何种财产权利,我国现行法律尚缺乏明确的规定。由于绝大部分数据的产生、记录与传播,都涉及双方或多方,传统所有权的权利结构不适合短视频市场。
            关于此类企业经营过程中相关数据的权属问题,学界和司法实践也存在较大争议,个人、企业及第三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一直是数据流通过程中的风险点,数据权利框架还需进一步论证与构建。但这并不代表原告不享有其他财产性利益。对于数据纠纷案件,目前大多是通过适用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来解决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成为此类案件起诉的主要依据,该条内容的开放性和原则性特点,在现阶段有利于司法实践规制尚未类型化的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有序竞争。
            此外,本案值得关注的是,其取证过程很有网络法时代的特点,技术在其中发挥了突出作用。可以预见,在未来的涉网诉讼中,技术将为诉讼提供新的助力。


            6楼2021-01-25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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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将区块链技术用于批量取证。
              判决书显示,刷宝 App 上有 5 万余个短视频与抖音 App 的短视频相同,有上百处评论内容相同。这么大的量,如果采用常规方式取证的话,一般要用两三个月,耗费大量人力,也有可能耽误诉讼进程。抖音向法院提交了真相数据保全中心、北京网络行业协会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 IP360 取证数据保全证书,对刷宝 App 及抖音 App 进行了区块链取证,只用了 3 天时间。最终的结果是,被告对这一证据予以认可。这种做法,对于批量侵权行为的打击,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第二,在 VID 码中加入暗记。
              判决书显示,抖音通过后台监测了解到,IP 地址 123.59.213.50 利用网络爬虫技术抓取抖音的视频文件并展现在刷宝 App 上以后,随机选取了普通用户在抖音上传的 40 个视频,在其 VID 码中加入暗记 "123.59.213.50 搬运自抖音 ",上传到抖音后台,但上述标注暗记的短视频不展现在抖音前台。后来在取证时发现,刷宝 App 上依然存在标注了上述暗记的视频,成为法院认定其采用技术手段或人工方式从抖音抓取短视频的重要依据。
              上述技术创新的使用,让本案具有了更为典型的意义。这些新的技术运用到司法实践中,对企业数据维权具有重要启示,企业也应重视日常运营的监测,并运用数据技术保护数据利益。
              以上内容来源网上


              7楼2021-01-25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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