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名书画家说:“今之无文之徒而自称书家者,真令人笑倒。”这是很代表一些人意见的。原因何在呢?古人认为书法毕竟是无补于社稷邦国的。从这个观点出发也就好理解了。汉代的赵壹大概是这种观点的发端者。他在《非草书》中说:“乡邑不以此较能,朝廷不以此科吏,博士不以此讲试,四科不以此求备,征聘不问此意,考绩不课此字。善不达于政,而拙无损于治。”那对于这样日日游走于斯(书法)的人我们就可以理解为“志小”而“忽大”了。当然后世以此“科吏”,而真正的好“吏”还是不应该游走于“斯”的。所以古人鄙之我们很好理解。
后来这种观点在不断演化,至宋代的黄庭坚更抛出了这样的观点。“学书须要胸中有道义,又广之以圣哲之学,书乃可贵。若其灵府无程,政使笔墨不减元常、遗少,只是俗人耳。”其实这种观点我们也好理解,一个文化人不明“道”在古人看来也是枉为文化人的。古人向来也是重“道”而轻“文”更轻“技”。书法应该理解为一种“技”,我想这也许就是中国把书法不称为“书道”或者“书艺”的原因。虽然书法通于“道”,但毕竟无法和庄老和儒所论的大道相比,所以就称为“书法”吧。所以一个文化人斤斤于书法而忽视对“道”的追寻仅仅停留在“技”上也就缺乏了伟大人物的厚重感了,也就成了“俗人”。
而到今天就发展为要有“文”要“学者”,否则就似乎不是真正的书法家。很显然这种观点与古人的重于“道”是有距离的。
这位名书画家举了这样的例子来论证自己的观点;“林散之为一代大书家,生前自谓为诗人,书乃余事耳。”“高二适生前,亦以书法名世,然自称学者诗人。”又“启功为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席,而启功之书亦学问之余事耳。”
有朋友说通于书法与通于诗,有什么区别呢?我没法回答,只是假如一个人只通于诗在近代以来是很自我轻贱的,他远不会像那伟大的诗的时代唐朝。也许可以用钱钟书的话来说不知是否得当。“文人对于自己,有时比旁人对于他还看的轻贱,他只恨自己是个文人,并且不惜费话、费时、费力、费纸来证明他不愿做文人。”但一个诗人,假如是一个书法家那他立刻就有了神助似的,突然来了精神,这是什么原因呢?是书法占了诗的光,还是诗占了书法的光呢?
所以我觉得以能不能作诗来衡量一个书法家还是拾古人牙秽,偏又错误理解了古人的本意。我不知道这类行为是否是自我轻贱的行为。
多读书有利于书法,读书也只是为了书法服务,并不是弄到最后把书法自己给丢了。阎立本画画很好,可他自己就不以画家自称,那是古人的时代决定的,可如今这种现象在书法界流行,我看还是不利于书法文化的复兴。书法家只要有好的作品,满足了人们日夜发展的文化生活的需要,就是最重要的。我们文化人首先要做的是自己要尊重文化,假如自己都轻视自己,或者以一种阴暗的以压倒他人抬高自己为目的则更是有损于文化人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