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两个离婚,孩子在女方的肚子里,别说三四个月大,就是七个月的,打不打,女方自由选着,可惜这个不是,还在在另外两女人的肚子里,你需要顾及另外这两个女人的生命健康权利。另外美国不允许打胎。所以你的第一个观点不成立。
2、虽然有些话代表当时的情绪,但是后绪的态度,以及孩子曝光后,两次声明中字字不提孩子,就说明,当时的情绪复合女方一贯的主张。对孩子的冷漠。
3、中国法律是属人、属地原则,中国人在世界,哪怕是你出了太阳系,违法了,中国法律都可以管,当然,女方这个事情,国内的法律不会处罚倒是真的。因为对于国人在外国违法的情况,处罚也是分情况的。
4 至于你说的两个人, 洗的时候,最好不要把别人拉下水,这样可能会招致其他人的粉丝的攻击的,反而不利于洗。再说了那两个人的事情,大部分都有点久远了。没人会为了那么久的事情吃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