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到补救,那就说明互联网业在数字千年法案的底线最多也不过把避风港条款,也就是得到著作权人举证通知后及时删除即可免责加进去就能满意……
甚至这可能也不是他们的真正底线,再退一步,将迪士尼想要的红旗原则,即如果侵权行为显而易见到像高高飘扬的红旗,OSP也有权、有责任在没有得到著作权人举证通知的情况下,主动进行删除操作。
当然互联网业的舆论纪律性是要讲的,目前正处于法案定稿的关键时期,所有圈内大佬的言论都咬死在完全免责这条线上。
漫天开价,落地还钱嘛,他们让宋亚这么说,他们自己也是这么说的,比如吉姆克拉克、马克安德森等网景大佬、AOL、YAHOO等公司高层言论都大差不差。
同理可证小布朗夫曼也不一定就真的在坚持修法让OSP担责,大家都懂得虚张声势的谈判技巧……很简单的推理。
呃,虽然小布朗夫曼的即兴battle实力已被自己亲身证明非常拉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