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36
对一只食尸鬼来说,跳到二楼窗台简直像闭上眼睛一样简单。但真正困难的在后面,想要悄无声息打开窗户便不能使用蛮力而是头脑。
食尸鬼从窗框顶部找到一条缝隙,他拿出早已湿润好的毛线。随后在毛线中段位置绑一个圈,接着让线圈穿过窗框缝隙。由于毛线在湿润后会变重坠下,只要操控妥当就可以用线圈套住窗锁开关。
经过几番尝试,食尸鬼总算打开了窗户。他推开吱嘎作响的窗户,小心地溜进去。几乎没有发出声响。
房间原本的主人道格拉斯·金博尔再次回来,正当他寻找起“那本书”的时候身后突然发出一阵巨响。某个书柜倒下了,正好挡住窗户位置。房间内的灯光随之打开,杰西站在房门那头举枪瞄准。
“道格拉斯·金博尔?”
杰西几乎辨认不出眼前是人是鬼,她试探性问了一声。
“怎么回事?”
听到自己名字的食尸鬼顿时产生犹豫和疑问,为什么有一位不认识的女性待在书房?为什么此人有知晓自己名字?
“果然和你猜测一样…..”
从书堆悄悄绕到杰西身边的卢索也对真相感到意外,然后掏出那本《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
“你回来是为了这本书对吧?”
卢索举起书本问,她的手微微颤抖。
“你们是什么人?”
道格拉斯·金博尔看见退路被封,两位陌生人站在房门位置。其中一个拿着霰弹枪对准自己,就算是食尸鬼正面吃上一发霰弹也无法全身而退。他想来想去觉得不能硬来,既然对方有沟通意向为何不尝试交谈?
“严格来说我们是两个大学生,受托马斯·金博尔先生委托抓偷书贼。”
杰西虽然嘴巴在说话,不过两眼却带杀意盯紧对方。手指也始终按在扳机上,不敢有半点放松。
“托马斯·金博尔?“
食尸鬼的语气忽然充满人性。
“对,我们是受他委托。说来微妙,你侄子现在是房子主人。‘严格来说’,你在当事人未经允许的情况私自入室偷窃。”
“…….我确实离开有好长一段时间,对于托马斯变成了继承人也没有异议。可是小姐……..我猜法律条文里写的是房子由托马斯·金博尔继承。而书柜上的书没写谁继承吧?‘严格来说’我只是私自入室拿书,不算偷窃。”
“哎….他好像说的挺有道理诶。”
卢索忍不住附和道,她伸手搭在杰西的肩膀上表示认同。
“……….你是站那边的?”
现在气氛相当尴尬,原本失踪的人回来拿书。委托人以为有小偷偷书,谁知小偷本人是失踪已久并不知道详细情况的前任房主。气氛不仅尴尬,还十分微妙。
“说到底他也只是偷书而已,用不着拿霰弹枪对准她。”
“你没看见他怎么从一楼跳到二楼窗台吗?你见过这么猛的偷书贼吗?”
“哎….你说的也有道理。对不起,道格拉斯·金博尔先生你还是怪怪束手就擒吧。”
卢索接着又后退一步,重新保持警惕姿态。
“如果我是泯灭人性的怪物还会和你们谈道理吗?”
“没错,我们不能用电影的那套逻辑来定义非自然存在。不是所有怪物都想扑过来把人撕成碎片。”
卢索又忍不住附和道,她又伸手搭在杰西的肩膀上表示认同。
“喂,你究竟站那边的!我…他…..对了!那本书是借来的!”
“对不起,道格拉斯·金博尔先生!你是一个借书不还的怪物!请你乖乖束手就擒吧!”
卢索又后退一步,重新保持警惕姿态。
“行,那你们开枪打死我吧。到时候我看你们怎么跟我侄子解释。”
看见讲道理行不通,打又未必打得过。道格拉斯干脆盘腿坐下,此行为看似放弃实则威胁。既然两人受托马斯委委托,那必然是奔着利益而来。
“…….”
杰西的手指按在扳机上迟迟没有开枪,诚如道格拉斯所言,她不知道要如何向委托人解释详情。一本书和一条命,那边更重要她十分清楚。
“好,我们各退一步。你离开,我们当无事发生过。”
思来想去,杰西给出答复。
“我有更好解决方法,我写一封信给侄子。告诉他书房里的书是我拿,由你们来做证人。怎样?这样我也可以拿书走人,你们也有理由交差。正可谓两全其美,双赢!“
听完道格拉斯的一番话后,杰西和卢索不禁怀疑起眼前这只怪物是不是化妆产物。从通俗小说的角落来看,现在的道格拉斯和食尸鬼形象相吻合。
受通俗小说熏陶影响,两人理所当然认为食尸鬼是欠缺智力,是一种懂得啃食腐肉的疯狂怪物。但眼前事实却呈现出另一番模样,食尸鬼口齿伶俐头脑灵活。
“真是败给你了,你很擅长谈判,偷书贼。“
两人商量过后同意了道格拉斯的提案,本来需要用子弹和硝烟解决的事件。最后竟然靠话语和纸笔便可解决问题。
就这样事件顺利结束,收到舅舅信件的托马斯·金博尔泪如雨下。原来道格拉斯在书信中声称自己前往了某个新天地定居,如今已经获得了新身份。他想趁完全归化之前回来收拾几件旧物以图纪念,由于离开太久不好意思面对侄子所以采用了这种不光彩的做法。
因为笔迹符合其本人习惯——特别是签名部分。外加整件事可以在逻辑上说通,故托马斯对于信件的真实性以及两位调查员的证言没有丝毫怀疑。
窃书事件正式结束,两人跟托马斯告别后驾车离去。
回去的路途漫长又无聊,皆因杰西没有驾照。所以驾驶交由卢索负责,对于不习惯长途驾驶的卢索来说实在谈不上是件轻松事。离开前,卢索特地买了几包口香糖和几瓶可乐缓解疲劳。
但最能缓解司机疲劳的手段,还是和人谈话。
“我说啊,仔细想想道格拉斯其实挺可怜的。”
路上来往的车辆不多,卢索觉得自己分心谈话谈话也不会发生意外。事件解决之后两人尚未交流过彼此看法,如今正是聊天好时机。
“嗯?可怜?”
不同于司机,乘客觉得无聊可以选择睡觉。杰西手肘靠着车窗一副无所事事的样子,说不定再过几分钟救保持这样的姿势睡着。
“是啊,变成怪物永远住在那种暗无天日的环境里不是可怜是什么?”
“我看未必,事后我悄悄回去找那座陵墓。结果你猜怎么着?陵墓门被彻底封死了,完全,彻底,不留余地。”
“这不是更可怜了吗?这意味着他无法返回人世。”
“真的是这样吗?如果地下世界是个丰富多彩充满美好生活的环境呢?”
“哈哈哈,怎么可能嘛。幸福的话,当然是作为一个人。以人的身份呼吸地面空气,与家人一起吃饭,偶尔为生活奔波犯愁。这才是人类该有的幸福,叛离人道和飞禽走兽有什么区别?”
“我问你一个问题啊,假如前面有一头奶牛挡在路中间。作为司机,你首先会怎么做?”
“什么啊,莫名奇妙的问题,当然是按车喇叭轰走它啊。”
“这就是你无法理解道格拉斯的理由,你习惯以人的身份来度量其他存在。实际上听到车喇叭就应该让开这个概念并没有根植在奶牛的脑子中,不信你下次可以试试。不管你车喇叭按的有多狠,奶牛始终挡在那里。”
“不懂你举例的意义。”
“你试着把同样道理套用到道格拉斯上试试,托马斯不是说过嘛,除自己以外其他亲戚基本不和他有来往。他和邻里周边似乎也不太熟络,谈到他话最多的人竟然是一个守墓人。说来也是有够讽刺的。”
“还是不懂你想表达什么。”
“为什么你觉得目之所见的,手之所触的就是幸福?因为你始终是一名人类,你当然觉得自己身为人类是相当幸福。道格拉斯由人转化为食尸鬼,最后他选择以食尸鬼的身份生活下去。这不证明,他觉得自己身为一名食尸鬼要比人类幸福吗?假如食尸鬼和人类的实际区别没那么大,且做了食尸鬼之后你有了更好生活。告诉我,你会继续当人类吗?”
“他身上的尸臭都腌入味了,怎么可能区别不大。”
“除了足部变形,浑身臭味外。他和其他正常人类一样,能说话能沟通,身体运动能力比正常人要好。从他面对霰弹枪也不怕死的样子来看,其生命力肯定远远超越于人类。最重要是,他像以前一样爱看书。这说明他精神构造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我愿意每天多洗澡几遍来换取同样的身体能力。”
“你这么一说,好像挺有道理诶。”
“是吧?如果将事件替换成故事来看,这是个完美结局。厌倦了当人的人类转化成食尸鬼,最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
“不过对于无法理解的人来说实在称不上是好结局。”
“确实呢,所以说这份幸福是否真的是幸福取决于不同存在的看法。”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