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点感想(吐槽),我去的是区人民法院,也就是绝大部分人打官司要去的基层法院。要起诉,第一步是去立案庭立案,但我遇到的两个立案庭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都不足。
首先第一次立案时就是他没发现我和淘宝账户实名认证不是同一人,把本不能通过的立案给通过了。当然我也确实是不懂,没发现这点。但立案审核是他的工作,他拿的是这份工资。如果他及时发现了这个问题,至少能节约一半的时间。
撤诉后,以我媳妇作为原告去立案遇到的第二个立案工作人员,则是斩钉截铁的说这案子没法立,我问为什么,她也不给理由,反正就是说没法立。直到我说出我之前曾在这里立过案,也开过庭,并因原告身份不对的原因撤诉后,她才说拿我提供的材料(诉讼书及证据)去找人看看,几分钟后回来说可以立案。
这两人一个是把不能立的案子给立了,一个是把能立的案子不给立,算是一对卧龙凤雏吧。单单这第一步就损害了多少人的利益与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