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覺得芬威對維納杜姆的操作是失誤的,我在想為什麼不在18-19賽季還沒結束的一波球員續約潮重新談合同呢。這樣子續約就能達到28歲----33歲的五年合同了。。。而且續約價格更有彈性。。。。就算是現在他要求高薪的話,其實我覺得給他14萬五年都可以,米爾納不也是29歲來然後續約五年,週薪21還是14萬嗎?考慮足球市場通貨膨脹,14萬還是能給啊。。。。而且我就覺得杜牧就是第二個米爾納,以後應該也能踢踢不後衛吧,做10號位也可以(參考荷蘭),現在5號位也可以。。關鍵不傷。。。我覺得完全可以作為以後的替補奇兵也不吃虧啊(參考米爾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