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很不喜欢夏明修,那十年,是洛予辰与肖恒的约定吧,约定他帮夏明修,然后洛予辰做他的情人,夏明修难道不知道么,他的成功既然是洛予辰卖身换来的,那么他有什么资格一边享受肖恒的帮助一边同肖恒的情人卿卿我我呢,上面说是洛予辰追求的夏明修,OK,洛予辰本身就是个混蛋这不必说,那么试问如果你明知一个人已经是有主的人了,那么这个人在没有同情人分手的情况下再追求你,那么正常人会接受吗?真想恋爱的话也会要求对方先分手吧,不会在明知对方还在交往就接受那个人的追求吧,真有这种人的话叫什么,答案不言而喻,第三者,不就是俗称的小三吗?楼上有什么不能接受的,还有不知道每个人看书的角度不同,反正我早就从书里看明白了,夏明修早就知道洛予辰的心里对肖恒的不同,所以他总是欲言又止又表现的很悲伤的样子,这样还不能够说明他自私的将自己十年的爱恋建立在那两个人的相互折磨之上吗,十年太久了,也许他希望十年能够完全收回洛予辰的心,可事实上,这十年是洛予辰卖给肖恒的,不是卖给他夏明修,他凭什么再享受这十年。
不说了,越说越气愤,这文里我第一讨厌洛予辰,事实上我觉得他的脑子是不是被外星人换掉了,要不就是被作者少放了零件,第二讨厌就是夏明修,他是一个非常虚伪又自以为是的人,就像现在很多文里惹人厌恶的圣母一样,摆出一副我最无辜,我是受害者,我无能为力的假象,却能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并且必要时还要安慰一下那个被他踩着的人,“你被踩得累了吗?要不要休息下再接着被我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