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气温正式进入隆冬,傍晚日落前我刚刚从一家医院出来,手里拿住医生新开给我的黛力新,摇摇晃晃的走进了一家酒馆。
我才不管这是什么酒馆!
我想要喝酒。
自从我与女友分离之后我便迷上了喝酒,我认为这并非是女友所致——只是恰巧在这个时间段里,我迷上了喝酒。
说起来我同女友的事情实在是简单且平平无奇,因某某人情世故相识,喜欢上这位女孩的某种优点或特点,同吃同住,最后净身出户。她是因为什么缘由离开我的呢?我也有好好思索过这个问题。我先点了一杯扎啤。我想到了她那天上午站在窗帘旁,身旁放着被她塞得满满的四滚轮蓝色行李箱,我坐在床头吸烟。那时女友一个箭步冲到我眼前,她的身影一下子充满了我的眼睛,很快的变大,很快的超出去,然后我的眼睛只装的下她三分之四的身躯,而后到三分之一,到上半身,到上半身的一半。她用力的指着我的左眼,她说:
“你·······”
她说了什么呢?我只记得起开头的你了。但是她一定是有说话的!这我知道!她不停的说着,口若悬河的说,说罢她便转身走人。
她指责了我什么呢?我当时正躺在床上,抬眼看着跟着风飘动的窗帘——我真不敢想她说的话!
我激动起来,又激动起来。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如同正饮水的自己突然发现这水烫的要命。我意识到的就是这种:有意识的无意识。
而恰巧我接下来要讲的就是这么一回事。
我很喜爱我的女友。此话怎讲?应是到了一种喜爱到不得了的地步:她之存在就如同我的肚脐眼——我若失去双臂双足也可独自苟活,但我不能没有肚脐眼。这让我想起了村上春树的一段话来:
“酒吧对之一座城市来如同肚脐眼,一座城市可以没有灯光,没有人群,但是不能没有酒吧和爵士乐。”
当然这句话与今天要说的故事毫不相干。
话至此该有新角色登场了,该是什么模样的呢?对了!是一个极黑的黑色头发女孩,眼眶很深,想糖浆一样的眼眶,仿佛要把眼睛融进去一般的深。眼睛也是怪的很,不是兔的眼睛,也不是老鹰的眼睛,倒不如说是,人类最原本的眼睛。味道十分漂亮,不错!是十分漂亮!若是把这味道比作群星也不为过。这让我眼花缭乱。而后她坐在了我的身旁。
我像个贼一样用眼角的余光丈量着她。身高?形体?比例?其实我丈量不出什么所以然来,仅仅是想瞧瞧这位女郎——这时候的时间似乎漫长的很,我把发烫的脸深埋在右手臂弯里,这类安全感十足的偷窥让我暗自窃喜。一下的,她把头转过来朝我笑着,对失了色的我说:
“喂,和我说说话可好?”
于是我慢慢的同她攀谈:从史蒂维·雷·沃恩到娄·李德,从滚石到山羊皮,后来从普希金到马尔克斯,从福楼拜到三岛由纪夫。总之两人说的话越来越大声,笑的越来越起劲,酒也越喝越多,烟也越抽越烈。
后来她“扑通”一声,醉倒在桌子上。
这时的我浑身上下充满着快乐的气息,我才顾不上哪个谁谁谁醉倒啦!我的哪位十分喜爱的前女友啦!恍然一下我才发现了匍匐在桌子上的那个女郎。
接下来的事情就是等我清醒,之后便背她去廉价的旅馆,定下了双人房,她睡右边,我睡左边。我抽罢今晚或者说是今早的最后一根或者说第一根烟准备入眠,那个女郎不知何时翻身下床滑入我的棉被。我趁着月光打量她崎岖的身体,其皮肤被酒精烫的通红,胸部隆起,头发舒服的舒展开来。我突然想起《重庆森林》里的一段独白,睡觉的女孩,还有坐在床头看着女孩的高跟鞋吃披萨的男孩。
一夜无话,我们二人共眠于一张床之上。
翌日清晨我醒来时女郎似乎已经化成青烟,只留下了一张浪漫字条:
“安好!明日下午6时原地点,可容许我邀您同食?”
我半倚在床头点上一根新烟,腾的一下我女友的脸又窜入我的眼里,同那位女郎相比固然女郎要更加妩媚,更加诱人,但这确确实实的,我喜爱的女友,喜爱的不得了。
若无烟无酒指不定我会下跪!
我发觉我不能再想便起身冲澡,整理衣物,下楼退房。旅店的老板带着奇异的眼神,战战兢兢的询问我昨晚的情况。这时候我应是何种表情呢!我告诉他这个世界上旅店的老板不应打探顾客们的隐私。
他惊呼着告诉我:
那个女孩是夜总会最受欢迎的女郎。
当我走出旅店时,我发觉我不再喜爱我那位女友了。女郎青春靓丽魅力十足,为何不受人喜爱呢!我把握在手里的黛力新丢进了路边的垃圾箱。
但第二天我也未赴约。在那一周之后,我开始了新的生活。
#情感#

我才不管这是什么酒馆!
我想要喝酒。
自从我与女友分离之后我便迷上了喝酒,我认为这并非是女友所致——只是恰巧在这个时间段里,我迷上了喝酒。
说起来我同女友的事情实在是简单且平平无奇,因某某人情世故相识,喜欢上这位女孩的某种优点或特点,同吃同住,最后净身出户。她是因为什么缘由离开我的呢?我也有好好思索过这个问题。我先点了一杯扎啤。我想到了她那天上午站在窗帘旁,身旁放着被她塞得满满的四滚轮蓝色行李箱,我坐在床头吸烟。那时女友一个箭步冲到我眼前,她的身影一下子充满了我的眼睛,很快的变大,很快的超出去,然后我的眼睛只装的下她三分之四的身躯,而后到三分之一,到上半身,到上半身的一半。她用力的指着我的左眼,她说:
“你·······”
她说了什么呢?我只记得起开头的你了。但是她一定是有说话的!这我知道!她不停的说着,口若悬河的说,说罢她便转身走人。
她指责了我什么呢?我当时正躺在床上,抬眼看着跟着风飘动的窗帘——我真不敢想她说的话!
我激动起来,又激动起来。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如同正饮水的自己突然发现这水烫的要命。我意识到的就是这种:有意识的无意识。
而恰巧我接下来要讲的就是这么一回事。
我很喜爱我的女友。此话怎讲?应是到了一种喜爱到不得了的地步:她之存在就如同我的肚脐眼——我若失去双臂双足也可独自苟活,但我不能没有肚脐眼。这让我想起了村上春树的一段话来:
“酒吧对之一座城市来如同肚脐眼,一座城市可以没有灯光,没有人群,但是不能没有酒吧和爵士乐。”
当然这句话与今天要说的故事毫不相干。
话至此该有新角色登场了,该是什么模样的呢?对了!是一个极黑的黑色头发女孩,眼眶很深,想糖浆一样的眼眶,仿佛要把眼睛融进去一般的深。眼睛也是怪的很,不是兔的眼睛,也不是老鹰的眼睛,倒不如说是,人类最原本的眼睛。味道十分漂亮,不错!是十分漂亮!若是把这味道比作群星也不为过。这让我眼花缭乱。而后她坐在了我的身旁。
我像个贼一样用眼角的余光丈量着她。身高?形体?比例?其实我丈量不出什么所以然来,仅仅是想瞧瞧这位女郎——这时候的时间似乎漫长的很,我把发烫的脸深埋在右手臂弯里,这类安全感十足的偷窥让我暗自窃喜。一下的,她把头转过来朝我笑着,对失了色的我说:
“喂,和我说说话可好?”
于是我慢慢的同她攀谈:从史蒂维·雷·沃恩到娄·李德,从滚石到山羊皮,后来从普希金到马尔克斯,从福楼拜到三岛由纪夫。总之两人说的话越来越大声,笑的越来越起劲,酒也越喝越多,烟也越抽越烈。
后来她“扑通”一声,醉倒在桌子上。
这时的我浑身上下充满着快乐的气息,我才顾不上哪个谁谁谁醉倒啦!我的哪位十分喜爱的前女友啦!恍然一下我才发现了匍匐在桌子上的那个女郎。
接下来的事情就是等我清醒,之后便背她去廉价的旅馆,定下了双人房,她睡右边,我睡左边。我抽罢今晚或者说是今早的最后一根或者说第一根烟准备入眠,那个女郎不知何时翻身下床滑入我的棉被。我趁着月光打量她崎岖的身体,其皮肤被酒精烫的通红,胸部隆起,头发舒服的舒展开来。我突然想起《重庆森林》里的一段独白,睡觉的女孩,还有坐在床头看着女孩的高跟鞋吃披萨的男孩。
一夜无话,我们二人共眠于一张床之上。
翌日清晨我醒来时女郎似乎已经化成青烟,只留下了一张浪漫字条:
“安好!明日下午6时原地点,可容许我邀您同食?”
我半倚在床头点上一根新烟,腾的一下我女友的脸又窜入我的眼里,同那位女郎相比固然女郎要更加妩媚,更加诱人,但这确确实实的,我喜爱的女友,喜爱的不得了。
若无烟无酒指不定我会下跪!
我发觉我不能再想便起身冲澡,整理衣物,下楼退房。旅店的老板带着奇异的眼神,战战兢兢的询问我昨晚的情况。这时候我应是何种表情呢!我告诉他这个世界上旅店的老板不应打探顾客们的隐私。
他惊呼着告诉我:
那个女孩是夜总会最受欢迎的女郎。
当我走出旅店时,我发觉我不再喜爱我那位女友了。女郎青春靓丽魅力十足,为何不受人喜爱呢!我把握在手里的黛力新丢进了路边的垃圾箱。
但第二天我也未赴约。在那一周之后,我开始了新的生活。
#情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