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原始凭证不得复印为会计凭证。原始凭证丢失的,按照《规范》的有关规定处理。以下讲讲会计入门的八大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介绍会计的八大注意事项。
一、从外部单位取得的证书正本能否不盖公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明确规定:“从外部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经本单位盖章确认。具体操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特殊现象。以习惯或使用单位认为不易伪造的原始凭证为准,不盖公章。举例来说,机票,船票,火车票和汽车票通常是没有公章的。
如何使用原始凭证分册?原始凭证所列支的费用,应由两个以上单位分担,持有原始凭证的单位,应按其他应付款单位对原始凭证的顺序分摊。接收到原始凭证拆分清单的单位将拆分订单作为附件记帐。
三、无原始凭证,可附哪些凭证?按照规范的规定,除两种例外情况外,所有会计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a.结帐凭证;b.更正错误的原始凭证。
四、原始凭证能否复印为记账凭证?根据规定,原始凭证不得复印为会计凭证。原始凭证丢失的,按照《规范》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何把握好会计凭证装订的厚度?规范中对会计凭证的装订厚度没有具体规定,一般3厘米左右为宜。
6.银行余额调节表是否可作为调节依据?“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只用于调节账户,不能作为银行存款余额调节的原始凭证。
7.红色墨水在什么情况下可用?按照规定,红墨水可用于:
(a)根据红字记帐凭证记录冲销错误。
在多列账户页面注册折扣号,不包括贷款和其他列。
(c)在三栏帐户的余额栏中,如无指示,则将负余额记入余额栏。
八、哪些书籍可跨年使用?一般情况下,每年应更换总帐、日记账和多数帐。但是,有些财产物资明细账、债权债务明细账,如:固定资产、原材料、应收帐款、应付帐款等,由于材料种类多,规格多,往来单位多,而且要更换新帐要重印等,可以跨年使用,另外,各种备查簿也可连续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