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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20-11-04 08:06回复
    简易调解先6:4(汽车),后5:5,未同意,这周将出认定书


    2楼2020-11-04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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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2 00:3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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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正:请大家定一下责


      3楼2020-11-04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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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事故-----农民。老人,电动三轮::::JC,,汽车。 农民错:无牌,无证,机动车,违章穿越?拐弯?逆行?穿压实线。 ( 井查)车未证明执行任务,无行车记录仪,村镇道路限速40KM, 疑似超速,进出路口,人行横道未减速,在辅路撞人(躲闪造成?),措施不当?新手?,有视频,暂不宜上传。 看该咋判?


        4楼2020-11-04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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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岁老人,被撞下车,命好,无骨折,头部缝了2针,有3处出血点,影响说话(糊涂),吃饭(不会关闭气门),半条躯体微动,。 主要是车速检定是关键


          6楼2020-11-04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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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鉴定结果,车速:对方车速:60-80之间(村镇道路限速40),等于超速50%-100%


            9楼2020-11-10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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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事故-----农民,老人,电动三轮::::JC,,汽车。 农民错:无牌,无证,机动车,违章穿越?拐弯?逆行?穿压实线:::::( 井查)车未证明执行任务,无行车记录仪,村镇道路限速40KM, 严重超速60-80(限40)超速,进出路口,人行横道未减速,在辅路撞人(躲闪造成?),措施不当,无刹车痕迹?新手?,有视频,暂不宜上传。 看该咋判?下周出认定书。


              10楼2020-11-10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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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定书下了,三轮主,车次,不服要去复核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20-11-18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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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2 00:2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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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体会到我大经城,不公,被我遇到,明进城复核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20-11-18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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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发现处理事故责任有很大伸缩性


                    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20-11-20 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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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复核理由:对方严重超速,路口末减速,无刹车痕迹(疑车内有影响驾驶行为),相撞点在辅路,三轮车:穿越三实线,末让直行,无牌无证,末戴安全帽,己完成违章在辅路,对方某一项措施得当都能够减轻或避免事故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20-11-20 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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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结果出来了,维持原判,但很粗暴,不提你的诉求,只是告诉你维持!已经打了市长热线,看他们咋回复我。看了一篇文章,交警调查,认定一个部门出,会出问题,至少应公-检-法,最后出结论!


                        19楼2020-12-01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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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复核内容:::1、严重超速行车(高于61.3与81.81km/h之间)当地村镇道路限速40 km/h,是事故发生主要原因之一(交法四十五条)。(有路口。人行横道)
                          2、严重违反《路口减速慢行》规定,且路口有减速让行标志(交法第四十四条)。
                          3、超过道路白实线进入非机动车道与申请人发生事故(交法第三十八条)。
                          4、在事故发生时未采取有效措施,无减速行为,无刹车痕迹,直接撞向申请人的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未及时发现前面情况 ,没有消除或减轻事故发生的措施,超速行使中在车内疑似有妨碍影响驾驶行为(未认定),应该给认定原因(交法第二十二条)。
                          5、根据交通认定原则:安全原则的合理避让原则,车辆左前部与三轮车右中部相撞,而不是右部相撞,躲闪方向错误(原因有二,有影响驾驶行为,操作措施不当。)
                          严重超速行为;路口,人行横道未减速慢行;行使中有影响驾驶的行为需进一步认定(未刹车,未减速,如:可能看手机,打电话,酒驾,醉驾,毒驾等);处理措施方向错误;在非机动车道与申请人相撞,应负事故主要责任。
                          事故全过程申请人的违章是诱因,发生的起点(不是所有的违章都会形成事故),***违章行为其中一条合规或操作正确,都完全有可能避免或减轻事故后果。正所谓负负得正的与关系,(1*1*!*1)×1=1,(1*1*0*1)×1=0,(1*1*!*1)×0=0,,(1*1*0*1)*0=0,一个巴掌拍不响。申请人的违章行为被不正确的另一种多组合违章行为所惩罚,。


                          22楼2020-12-01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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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我在想,通过这次老父亲违章,学了好多知识,更有可能我想能否改一下:交通事故,调查,认定都由交警部一家门出,这种与现实中公----检---法不符的局面, 让事故认定更透明,结论更公平公正。当然这想法没有在减少事故方面下功夫,只是在事后做功课,有些自私。


                            24楼2020-12-01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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