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日,刚刚到邢台技师学院就读不久的14岁初中女生李华(化名)惨遭同学轮奸。本报披露这一恶性事件后,社会各界反响强烈。伴随案情深入,该起案件所暴露出来的诸多问题让闻者无不唏嘘。
■三次侵犯 两次未遂
2009年11月2日,李华刚刚进入邢台技师学院南校区机电专业求学不久。
11月2日中午,就在李华放学从课堂返回宿舍途中,她突然在走廊被之前经常挑衅她的同学劫持至教室内,“有的摁腿,有的摁胳膊,然后就被其中两名男生侵犯了。”随后,“他们还强行搜了两回身,第一次搜了10元,第二次搜了20元。”5名男生中,有4名是同班同学。
伴随案情进展,关于该过程的细节描述渐被更多人熟知。5名同学中分别是高某、郭某、郝某、李某和赵某。其中,高某是唯一一名非本班同学,1995年出生。经过警方询问,在整个作案中,高某一直起主导作用。实施强奸行为的正是高某和郭某。另外三人有的放风,有的摁左右肩,有解衣扣。出生年龄上,两名是1992年,三名是1995年。
令人唏嘘的是,高某与郭某在作案中,均戴有避孕套。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有人用手机录像、照相,“威胁李华,如果敢报案或通知学校、家长,就将此通过网络散播出去。”
根据警方调查显示,强奸案发之后,5名男生又有两次欲对李华进行侵犯而未遂。
■三次侵犯 两次未遂
2009年11月2日,李华刚刚进入邢台技师学院南校区机电专业求学不久。
11月2日中午,就在李华放学从课堂返回宿舍途中,她突然在走廊被之前经常挑衅她的同学劫持至教室内,“有的摁腿,有的摁胳膊,然后就被其中两名男生侵犯了。”随后,“他们还强行搜了两回身,第一次搜了10元,第二次搜了20元。”5名男生中,有4名是同班同学。
伴随案情进展,关于该过程的细节描述渐被更多人熟知。5名同学中分别是高某、郭某、郝某、李某和赵某。其中,高某是唯一一名非本班同学,1995年出生。经过警方询问,在整个作案中,高某一直起主导作用。实施强奸行为的正是高某和郭某。另外三人有的放风,有的摁左右肩,有解衣扣。出生年龄上,两名是1992年,三名是1995年。
令人唏嘘的是,高某与郭某在作案中,均戴有避孕套。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有人用手机录像、照相,“威胁李华,如果敢报案或通知学校、家长,就将此通过网络散播出去。”
根据警方调查显示,强奸案发之后,5名男生又有两次欲对李华进行侵犯而未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