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0〕12号(2010年7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9次会议通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0年7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9月14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0〕12号(2010年7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9次会议通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0年7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9月14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因为网上咨询法务人员了解到了以上的法条,我决定再走一趟劳动仲裁,办事人员了解了情况让我修改仲裁申请我拿了去外面修改了之后再回来他说要三份,我不得不再次跑了一趟,回来我就跟他强调这个法条,他说原来你不是单位主体啊?告诉我还是不行后又报告给他的领导,他的领导挺重视,说这个得寄到西班牙总部,经过西班牙驻中国大使馆协调让大老板过来或者授权廊坊出面,才能确定劳动关系!随即给当事人打电话,当事人拒不承认说是办事处所在房屋的房主,其实房子就是这个负责人的!后来劳动局的相关负责人跟我说没事我给你处理,就算办不了也得出具证明直接走司法程序!下午那人老公就打电话骂我说我怎么还不死心,信不信再接到一个电话就分分钟上我家门来弄死我,我说相关部门给你打电话你找我干嘛,做了亏心事还威胁我?!下午劳动局又打电话来说我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我和西班牙总部是劳动关系,看来只是我和办事处负责人个人之间的民事纠纷,他们不会做任何事不会出具证明!好吧,原本有了一丝希望的事又沉入大海!
下午继续打市长热线,被告知几经周转之后这件事还是没有部门受理!
这就是我廊坊的办事效率,一个简单的无照经营居然找不到管辖部门,大大小小走访了9个办事地点,12315举报平台和12345政府机关办事平台,均石沉大海了!
法释〔2010〕12号(2010年7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9次会议通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0年7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9月14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0〕12号(2010年7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9次会议通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0年7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9月14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因为网上咨询法务人员了解到了以上的法条,我决定再走一趟劳动仲裁,办事人员了解了情况让我修改仲裁申请我拿了去外面修改了之后再回来他说要三份,我不得不再次跑了一趟,回来我就跟他强调这个法条,他说原来你不是单位主体啊?告诉我还是不行后又报告给他的领导,他的领导挺重视,说这个得寄到西班牙总部,经过西班牙驻中国大使馆协调让大老板过来或者授权廊坊出面,才能确定劳动关系!随即给当事人打电话,当事人拒不承认说是办事处所在房屋的房主,其实房子就是这个负责人的!后来劳动局的相关负责人跟我说没事我给你处理,就算办不了也得出具证明直接走司法程序!下午那人老公就打电话骂我说我怎么还不死心,信不信再接到一个电话就分分钟上我家门来弄死我,我说相关部门给你打电话你找我干嘛,做了亏心事还威胁我?!下午劳动局又打电话来说我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我和西班牙总部是劳动关系,看来只是我和办事处负责人个人之间的民事纠纷,他们不会做任何事不会出具证明!好吧,原本有了一丝希望的事又沉入大海!
下午继续打市长热线,被告知几经周转之后这件事还是没有部门受理!
这就是我廊坊的办事效率,一个简单的无照经营居然找不到管辖部门,大大小小走访了9个办事地点,12315举报平台和12345政府机关办事平台,均石沉大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