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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加强企业工资分配调控指导,完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根据省的政策,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养老金水平,做好企业工资分配调控指导,完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市劳动保障局
2008年1月1日,我市七区用人单位职工每月最低工资标准由610元调整为760元,非全日制用工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5.7元调整为7.5元;五市用人单位职工每月最低工资标准由540元调整为620元;非全日制用工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3.8元调整为6.5元。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意见》(青政发[2008]2号),建立了企业经济效益与职工工资最低增长比例挂钩等制度、企业工资支付信用制度、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以市政府名义发布了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平均工资增长14%,上线为平均工资增长23%,下线为平均工资增长6%。发布了2008年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市区指导价位547个,是历年最多的一次。发布了2008年企业人工成本情况参考水平。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通知》。改变以往以签订工资集体协议作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评判标准,灵活多样,区别企业不同情况开展协商工作,引导企业建立工资分配共决机制.为40.6万名离退休职工提高了养老金,月人均
许多企业工资 最低生活保障线都达不到,城市建的再好 形同海市蜃楼,没多大真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