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8年在北京做食品零售行业,当时任公司潘家园店的店长。记得那是9月份,食药监的2位工作人员来店面后,要求我们调出某品牌大辣条的销售记录,并出示了别人在我店6月份购买的记录。说是客户买的产品有问题。当时天大的冤枉掉在头上,毕竟那产品我们就销售了一批。还是新货,结果可想而知。协助调查。罚款25万。(供应商承担)
食品安全这块,国家抓得实在是太严了。3个月后还能追责。如果当时供货商和生产厂家那边严格一点。不出这样的问题大家不是都开心赚钱吗? 结果店面形象受损,供应商失去一个稳定的销售渠道。厂家被查,罚款,整顿!食品无小事,品牌建立难
食品安全这块,国家抓得实在是太严了。3个月后还能追责。如果当时供货商和生产厂家那边严格一点。不出这样的问题大家不是都开心赚钱吗? 结果店面形象受损,供应商失去一个稳定的销售渠道。厂家被查,罚款,整顿!食品无小事,品牌建立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