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叫云憩 的你华语是不是不及格!??我们说的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却说“包容”的罪。
其实“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所抱持的心态其实以“善恶若无报,乾坤必有私”的善恶有报是一样的。
分别在于“发生前”与“发生后”。说实话前者是一种“心态”或说避免。而后者是一种“法律”是一种自裁。但无论如何前者都是无限好于后者。
那个例子你所说的qj犯讳有谁希望这种事发生在自己或家人身上,难道你会希望自己的姐姐,妹妹还是女儿遇上qj。那么如果别人遇上的话呢!??是不是会一样伤心!??
同样的,如果前者已经存在了,后者怎会发生!??
区别在于一个是有人人做起,后者则是用“法律”强制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