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为何社会视“舍己救人”为“崇高”“悲壮”的事?
逻辑应该是这样的:由于我国人口密度相当大,人及关系纷繁复杂,要在管理这个国家,必须采取一种强烈抑制个人欲望的道德体系,否则人与人之间的摩擦将无比严重。
因此国家或者民间的世俗权威为了推行这种社会道德观,便宣传出诸如此类的舍己救人悲剧英雄。
这句话应该这么说:“哪里有可悲的集体主义,哪里就会有舍己为人的悲剧英雄”
其实自然的天性导致了人必然是首先利己的,生物的两个目标是:保存自己,繁衍后代。所以舍己救人这样抹杀忽视个人权利的观念,定然是道德输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