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使广大市民能识别并熟记防空警报信号,县人民政府决定试鸣试播防空警报音响信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试播范围:砚山县城区。
二、试鸣试播时间:2020年9月18日上午9时18分。
三、试鸣试播警报信号种类及其规定:
(一)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三分钟);
(二)空袭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三分钟);
(三)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鸣三分钟。
四、试鸣试播时,广大市民不要对防空警报信号试鸣试播产生误解,不要惊慌、混乱,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
特此通告
砚山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3日
一、试鸣试播范围:砚山县城区。
二、试鸣试播时间:2020年9月18日上午9时18分。
三、试鸣试播警报信号种类及其规定:
(一)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三分钟);
(二)空袭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三分钟);
(三)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鸣三分钟。
四、试鸣试播时,广大市民不要对防空警报信号试鸣试播产生误解,不要惊慌、混乱,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
特此通告
砚山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