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金石之学与二重证据。
北宋欧阳修和两宋之际的赵明诚都认识到金石文字的史料价值。前者著有《集古录》,后者撰有《金石录》,是为中国古代较早的金石之学的系统著作。欧阳修在《集古录序》中这样阐述了金石文字的史料价值,他写道:
上自周穆王已来,下更秦、汉、隋、唐、五代,外至四海九州,名山大泽,穷崖绝谷,荒林破冢,神仙鬼物,诡怪所传,莫不皆有,以为《集古录》。以谓转写失真,故因其石本,轴而藏之。有卷帙次第,而无时世之先后。盖其取多而未已,故随其所得而录之。又以谓聚多而终必散,乃撮其大要,别为录目,因并载夫可与史传正其阙谬者,以传后学,庶益于多闻[8](卷42)。
作为史学家的欧阳修,他深知凡刻石、彝铭,“可与史传正其阙谬”的重要,这一方面得力于他在研究与撰写历史过程中的感受,另一方面也因为他笃好于此,并有机会接触到各种金石文字的缘故。
两宋之际的赵明诚虽不是一位史学家,但《金石录》表明他是一位卓越的文献学家。赵明诚的《金石录》卷帙浩繁,但在社会动荡时期,赵明诚未能亲自将其付梓而离开人世。此书经其妻李清照删削整理,勒成三十卷,印行于世,流传至今。李清照在此书的长篇后序起首写道:“右《金石录》三十卷者何?赵侯德父所著书也。取上自三代,下迄五季,钟、鼎、甗、鬲、盘、匜、尊、敦之款识,丰碑大碣、显人晦士之事迹,凡见于金石刻者二千卷,皆是正讹谬,去取褒贬,上足以合圣人之道,下足以订史氏之失者皆载之,可谓多矣”[9](p560)。从这段话来看,李清照对赵明诚的治学旨趣知之甚深。从某种意义上说,《金石录》一书,是赵明诚、李清照二人留给后世的一部重要的史料书。
清代乾嘉时期,阮元在金石文字的搜集、整理、研究方面,成就亦多,自称做了十件事,如编订《山左金石志》、《两浙金石志》,撰写《积古斋钟鼎款识》等。他认为,金石文字“可以资经、史、篆、隶证据者甚多”[10](卷3)。阮元是从历史的观点来看待金石文字的。龚自珍评论说:“公谓吉金可以证经,乐石可以勖史。”[11](卷2)这是进一步明确了金石文字的史料价值。
中国古代的金石之学同中国近代的考古学有很大区别,而考古学成果的史料价值又远远超过了金石研究。对于近代考古学研究成果的史料价值及其方法论的意义,王国维将之概括为“二重证据”,后经陈寅恪进一步阐述,其要义如下:
先生之学博矣,精矣,几若无涯岸之可望,辙迹之可寻。然详绎《遗书》,其学术内容及治学方法,殆可举三目以概括之者。一曰取地下之实物与纸上之遗文互相释证。……二曰取异族之故书与吾国之旧籍互相补正。……三曰取外来之观念,与固有之材料互相参证。……此三类之著作,其学术性质固有异同,所用方法亦不尽符会,要皆足以转移一时之风气,而示来者以轨则。吾国他日文史考据之学,范围纵广,途径纵多,恐亦无以远出三类之外。此先生之书所以为吾国近代学术界最重要之产物也[12](P219)。
其中,第一条说的“取地下之实物与纸上之遗文互相释证”,最能反映近代考古学成就所提供的实物史料,以其与传世文献史料相印证,极大地推进了中国历史研究的进展,而王国维则是这方面的先驱之一。至于第二条,所谓“异族之故书”系指中国少数民族之“故书”,以其与汉文文献相“补证”,既扩大了史料的范围,又丰富了历史研究的内容。第三条是说到了史料与“外来观念”的“互相参证”,在方法上对史学亦颇有参考之处。在这方面,唯物史观作为“外来之观念”,其作用和意义就更为突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