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其实现在主要是广告代言太少,没有固定的露脸机会。电视媒体才是通俗文化的王者。
野:产品的代言是其次,最重要的核心应该是文化的代言。
克:即使不是唯一的CN代言者,至少也是主要的代言者嘛。不过我们自己放弃罢了。
野:不是CN,是文化。完全不同,不要混淆了。代言CN,是福是祸,还未可知。何况,代言CN,那肯定是1ST的任务,与我们无关。我所说的代言文化,是指把她向一种代表80后独立自信,挥洒个性而又不谦和有礼,崇尚创新又尊重传统的方向推进。这与CN节目所体现的所谓草根文化,群众造星,是有着完全不同的文化内涵的。80后,作为第一代独生子女,已经成为目前青少年主体,他们所代表和欣赏的文化,肯定是最活跃,最时尚,最潮流的。虽然他们还不可能成为社会文化的主流,却在通俗文化方面举足轻重。无论在哪个时代,受批评最多的肯定是青少年的文化,因为新兴的总是和旧的会有冲突,而中老年在社会上总是掌握着最大的发言权。不过,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却可能将青少年的技术优势,转化为言语权的优势,因而,80后文化可能会比60,70后更快地成为主流,至少周期应该比60,70后短。预计再过5年到10年,即到2010~2015年左右,80后应该成为通俗文化的主流。而那时,宝贝也才仅仅25~30岁,正是黄金年华。从现在开始,把代表80后最优秀品质的宝贝,向这部分人群的文化代言者方向建设,到那个时候,应该就能大有作为了。
宝贝身上人见人爱,无威胁的小叛逆,无厘头的小搞怪,无心机的小智慧,让她更可能在与当前主流文化人群不起严重冲突的前提下,和谐地代表未来80后的主流文化。
如果这个目标能够达成,那么那些产品的代言都不在话下了。因为产品永远需要定位消费群体,谁会拒绝一个消费群体的文化代言人来做产品代言呢?
克:呜呼,真是一杆子支到2010年了。
野: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啊。
克:就没有近期切实可行的措施吗?
野:目前话语主流仍掌握在60、0后手中,笔迷应该首先重视80后,90后,一切活动和政策向她们倾斜。因此竭泽而渔的做法是绝对不可取的。应该想办法给歌迷减负,从长远来规划目前的一些做法。要尽量吸引小歌迷,让她们心情愉快,受到良好的影响和教育。对小歌迷的幼稚和急躁,要无比宽容,让她们感到温暖,感到爱笔笔有意义,感受到笔亲大家庭的温暖。
克:小笔迷们学习任务重啊,没钱没时间,这个矛盾很难解决。
野:对于小笔迷,网络不是好平台,必须想出一些适合她们年龄和时间的办法。比如定期给她们发一些短消息,告诉她们最新的消息;或者用书信宣传刊的方式,每月定期给她们信息。其实,小笔迷最喜欢入会,找团体,找组织。可惜她们没钱,所以应该免费给她们最大的方便,比如免费给她们笔笔的音乐产品(大笔迷捐赠)和宣传品,让她们利用周末和寒暑假的时间,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宣传推广工作来顶这些费用。笔迷的会员制度,尤其是小笔迷的长期会员培养,应该是重中之重。
克:很多大笔迷很厌恶约束,喜欢自由,不爱入会啊,歌迷本来就是自发行为嘛。而且,一些笔迷对某些分会的组织管理能力也偶有微词。
野:这是事实。歌迷确实是自发的,分会也是自发管理的,因此出现些混乱,出现些状况,也就无法避免了。不可求全责备,永远以鼓励的态度,才是我们这些自由散漫者的基本态度。所谓和谐,应该首先是和,心态平和,态度温和,崇尚和平,这样才可能做到谐,即众音调和,序合节律。
克:据说,谐是皆能言,言论自由的意思,笔迷应该都可以对自己的活动发言啊。
野:谐应该与音乐有关。我的理解是别发噪音,不同而合。“皆能言”的意思也不是“能言皆”,有些明显不利于团结,激化矛盾的话,还是少说为宜。一些老笔迷,尤其是一些才华横溢的笔迷,可能因为个性低调,可能因为口舌之争,有的长期潜水,有的逐渐淡出了。人才缺乏问题,将来可能是成为笔迷发展的重要阻碍。建立和谐的内部气氛,培养小笔迷,留住老笔迷,稳固新笔迷,是我们很多时候开贴发言,组织活动的时候,头脑中应该考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