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夕阳吧 关注:45贴子:2,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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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黄姐求,本人作此文以笑某之愚钝,以博众欢。
有子洪姓者,家贫,受之宫刑,为内侍。随主入学,多见人笑。然不好之,师有业之生,洪未购,则择书一记其名。
颜氏者,书之主也。判之未呈,愕。经察,见己书有洪之名。
后事不察,只予有闻其劣行者之甚,前事非初,辄罪无可恕,得无其果自尝乎?
奈何,仅为内侍,早遗其性,何来自省之辞?


1楼2010-01-07 08:28回复
    韭菜文学帝 液


    2楼2010-01-07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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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08 00:5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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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妹!


      3楼2010-01-07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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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1.136.115.*
        你妹


        4楼2010-01-07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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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韭菜。。。下次作文。
          你改写文言文吧
          一定高分啊,有望超黄姐


          5楼2010-01-2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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