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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交流〗聊城市区小三四轮电动车到底还能开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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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要上学了,接送是个麻烦事。很多人都用电动小三四轮车,最近也想买一个,听说不知道哪天就不让上路了,经销商们忙着降价处理。市政府应该有个安民告示,聊城城区到底何时禁行,有没有个时间表。别刚买了就禁行,岂不砸在家里了。或着有个三年过渡期,孬好能用几年。希望有关部门能有一个明确答复!


IP属地:山东1楼2020-08-24 19:38回复
    问题现在是各自为政,有的市县就禁行,如菏泽,阳谷,山东多数市县不禁行,聊城市区仍有很多活跃在路面上,老人买菜接送孩子很是方便,小车也是物美价廉。厂家在继续生产,经销商仍然在销售,消费者还在继续购买。如不让上路,就应该先禁止厂家生产,禁止销售才对,不能老百姓们买了,你不一定哪天就禁行了,吃亏的是消费者。


    IP属地:山东2楼2020-08-24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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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02 02:4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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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山东3楼2020-08-25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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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山东4楼2020-08-26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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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买了电动车接送孩子,但愿不会被禁行吧!


          IP属地:山东5楼2020-12-20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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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交警能高抬贵手,放过接送孩子的电动车。


            IP属地:山东6楼2020-12-25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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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政府先禁止工厂生产,禁止销售,再禁止上路。


              IP属地:山东7楼2020-12-25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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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 告
                为规范道路交通管理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我市辖区进一步加强低速电动车通行秩序管控,现通告如下:一、本通告所指低速电动车包括: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符合登记挂牌条件的三轮、四轮电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二、自2021年6月1日起,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低速电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一律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机非鉴定,经鉴定涉案车辆为机动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驾驶拼装车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三、自2021年7月1日起,对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的低速电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扣押,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车辆为机动车的,依法按照机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并参照本通告第二项内容,严惩严处驾驶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四、自2021年9月1日起,依据聊城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城市中心城区道路范围,按照市级城区划定限行区,分步骤、分区域对低速电动车实施限行管理措施。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三款之规定: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的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公安机关将联合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对生产、销售、拼改装低速电动车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请广大群众相互转告,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超标低速电动车。特此通告。
                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IP属地:山东8楼2021-04-07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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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02 02:3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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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轮电动车不达标的还有三年过渡期呢 三四轮电动车连一年的过渡期都不给吗?


                  IP属地:山东10楼2021-04-07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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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先发展,发展到一定规模,然后再进行规范,这是很多产业发展模式的写照。老年代步车(低速四轮电动车)现在也走到了这一步,经过10年的发展,市场已经发展到了万亿规模,到了规范发展的时候了。预计2021年出台《低速四轮电动车标准草案》,也让各方非常期待。老年代步车需要规范发展,就得依靠标准,否则不要牌照、不要驾照永远无法长久。


                    IP属地:山东11楼2021-04-07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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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
                      为净化本市道路交通环境,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现就本市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是指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使用电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机动车。
                      二、禁止生产、销售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违法生产、销售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车辆,并依法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增违规电动三四轮车。
                      三、对本通告发布前购买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上道路行驶时,应当遵守相关通行规定。违反通行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
                      四、过渡期后(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
                      五、邮政寄递、园林绿化、环卫主管部门要制定各自行业电动三、四轮车使用管理办法,过渡期内加强日常管理,过渡期后全部更换为合法车辆。
                      六、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电动车辆按照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规定管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1年7月12日
                      来源:北京市交管局


                      IP属地:山东12楼2021-07-13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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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山东13楼2021-07-13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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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这样的大城市严格管理的同时,还给一个三年的上路过渡期。希望聊城向北京学习,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IP属地:山东14楼2021-07-13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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