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各主教、司铎、执事、修会会士、
平信徒及各怀有善意的男女众人
《在真理中实践爱德》通谕
CARITAS IN VERITATE
论在爱德及真理中促进全人发展
台湾、香港、澳门主教联合出版
© Copyright 2009 - Libreria Editrice Vaticana
导言 1. “在真理中实践爱德”(Caritas in Veritate)是促进每个人及人类真正发展的主要动力。耶稣基督在世的生命,尤其祂的死亡与复活,为这“真理中的爱德”作了见证。爱德(caritas)是一股非常的力量,它使人们勇敢而慷慨地献身为正义与和平服务。这力量的根源是天主,祂是永恒的爱和绝对的真理。人要达到幸福,必须依从天主为他所定的计划,彻底完成它。在这计划里人找到人生的真理,忠于这真理,他才变得自由(参阅若8:22)。维护真理,谦虚地、坚决地告之予人,在生活中为之作证,这些都是实践爱德的方式,且是要求很高及不能替代的方式。“爱德以真理为乐”(格前13:6)。每个人在心中都感受到一股力量,催促他真实地去爱,人不会完全丧失爱及真理的推动,因为是天主召叫了他,把这动力放在他的心中。我们在追求爱及真理时感到乏力,耶稣基督来净化及解放我们,并把天主的爱,及祂为我们计划的真生命,全部启示给我们。在基督身上,真理中的爱有了可见的面貌,我们的使命也就是按祂的计划真实地爱我们的兄弟。其实,祂就是真理(参阅若14:6)。
2. 爱德是实践教会社会训导的康庄大道;这训导所指出的责任和任务都以爱德为依归,正如耶稣所说:爱德是全部法律的总纲(参阅玛22:36-40)。爱德规范我们和天主的关系,以及我们和近人的关系;在朋友之间、家庭之中、小团体中(可谓小范围内)的关系上,要以爱德为准则;在社会、经济、政治(可谓大范围内)的关系上,也是一样。教会受教于福音,以爱德为一切,因为正如圣若望说过(参阅若一4:8, 16),本人也在第一篇通谕《天主是爱》(Deus caritas est)中提过:一切来自天主的爱,这爱使一切成形,一切都以这爱为终向。爱是天主赐予人的最大恩惠,也是祂的许诺和我们的希望。
本人深知爱德能迷失方向,也能丧失它本有的意义,过去曾如此发生,现在亦然;也就是说:我们有可能误解爱,把它排除于伦理生活之外,总之,使它不能发挥应有的功效。在社会、法律、文化、政治、经济各领域上特别有这样的可能,人们会轻易声称不该用爱来解释和指引伦理责任。所以,我们一定要将爱德与真理相提并论,不但如圣保禄所说“在爱德中持守真理”(弗4:15),也该转过来补充说:“要在真理中实践爱德”。我们固然要按爱德的规律(economia)去寻求、获得及表达真理,但反过来说,也该在真理的光照下去了解、肯定并实践爱德。这样,我们不但用真理的光照助长爱德,也能给真理一个稳固的地位,使人们体会到在社会具体的生活中,真理能带来真诚及信念。今天,在这把真理相对化、对真理漠不关心、甚或抗拒真理的社会及文化的情况下,能做到这点并不轻易。
3. 因着爱德与真理的密切关系,人们才能认出爱德是人性的真实表现,也是人际关系 —— 包括公共关系 —— 的重要因素。只有在真理中爱德才发出光芒,并能真正生活出来。真理光照爱德,给予它意义与价值。那是理性与信仰的光,使人认识爱的本性和超性的真谛:明白爱是牺牲、是接纳、是共融。没有真理为基础,爱会沦为情感主义,变为一个可任意填满的空壳。没有真理的文化,注定会陷入这危机。这样,爱就会任由一时的感受及个人的意见所支配,成了一个被人滥用及扭曲的词语,甚至可用来表达爱的反面。真理使爱摆脱纯感性冲动的束缚,不致妄顾人际关系及社会上的责任;真理也使爱不致变成一种盲目的信仰,缺乏人性和普世的视野。既然我们信仰圣经里的天主,祂既是“爱”(Agápe)也是“道”(Lógos),是爱也是真理,是爱也是言,在真理中实践爱德也就表达出这信仰;所以,爱德有它的个人幅度,也有它的公共幅度。
4. 充满真理的爱德能使人明白它丰富的价值,能被接纳、被分享。其实,真理是言(lógos),从而产生对话(diálogos)、沟通及共融。真理既使人摆脱主观意见及个人感受,也使他们能超越文化及历史的局限,使大家一起评估事物的价值及真义。真理使人的理性开放,并在爱的语言(lógos)中团结:这就是基督徒对爱的宣讲及见证。在目下的社会及文化背景里,人们普遍地趋向把真理相对化;在真理中生活出爱德能够使人了解:接纳基督徒的价值观,不但有助建设一个良好的社会,及促进一个真正的全人发展,而且是必需的。如果基督徒有爱而没有真理,别人或会欣赏他的善意,它或许也有助于社会生活,但它不会起基本的作用。这样,世人不会真正觉得需要天主。没有真理,爱德的范围便缩成一个与人脱节的小圈子,不能与别人分享知识,分担工作,一起策划全人类的发展,并参与其建设的过程。
5. 爱在于受授。它是恩赐(cháris)。它的根源是天父,祂在圣神内生子、爱子。这爱从子降到我们身上,这是造化的爱,我们因而存在;这是救赎的爱,我们因而再受造。这爱是基督所启示及实现的(参阅若13:1),它“藉着圣神已倾注在我们心中”(罗5:5)。人既然是天主爱的对象,也成为爱的主体,便应成为恩宠的工具,为传扬天主的爱,编织爱的网络。
教会的社会训导响应了这受授的爱,就是“在社会事务上实践真理中的爱德”:即在社会中宣扬基督爱的真理。这训导是爱的服务,但常在真理中。历史不断变迁,真理在其中常保持并发挥那股爱的解放力量。这真理是信仰的真理,也是理性的真理,两者属于不同的认知范围,但相辅相成。人类的发展,社会的福利,以及适当地解决那给人类带来痛苦的严重社会及经济问题,都需要这真理,更需要人们爱这真理,并为它作证。没有真理,对真理失望或不爱真理,就不会有良知及社会责任感,社会行动也只会盲从私利及权力的逻辑,这样的社会定然解体,尤其是当社会趋向全球化,并面对当前的困境。
台湾、香港、澳门主教联合出版
© Copyright 2009 - Libreria Editrice Vaticana
导言 1. “在真理中实践爱德”(Caritas in Veritate)是促进每个人及人类真正发展的主要动力。耶稣基督在世的生命,尤其祂的死亡与复活,为这“真理中的爱德”作了见证。爱德(caritas)是一股非常的力量,它使人们勇敢而慷慨地献身为正义与和平服务。这力量的根源是天主,祂是永恒的爱和绝对的真理。人要达到幸福,必须依从天主为他所定的计划,彻底完成它。在这计划里人找到人生的真理,忠于这真理,他才变得自由(参阅若8:22)。维护真理,谦虚地、坚决地告之予人,在生活中为之作证,这些都是实践爱德的方式,且是要求很高及不能替代的方式。“爱德以真理为乐”(格前13:6)。每个人在心中都感受到一股力量,催促他真实地去爱,人不会完全丧失爱及真理的推动,因为是天主召叫了他,把这动力放在他的心中。我们在追求爱及真理时感到乏力,耶稣基督来净化及解放我们,并把天主的爱,及祂为我们计划的真生命,全部启示给我们。在基督身上,真理中的爱有了可见的面貌,我们的使命也就是按祂的计划真实地爱我们的兄弟。其实,祂就是真理(参阅若14:6)。
2. 爱德是实践教会社会训导的康庄大道;这训导所指出的责任和任务都以爱德为依归,正如耶稣所说:爱德是全部法律的总纲(参阅玛22:36-40)。爱德规范我们和天主的关系,以及我们和近人的关系;在朋友之间、家庭之中、小团体中(可谓小范围内)的关系上,要以爱德为准则;在社会、经济、政治(可谓大范围内)的关系上,也是一样。教会受教于福音,以爱德为一切,因为正如圣若望说过(参阅若一4:8, 16),本人也在第一篇通谕《天主是爱》(Deus caritas est)中提过:一切来自天主的爱,这爱使一切成形,一切都以这爱为终向。爱是天主赐予人的最大恩惠,也是祂的许诺和我们的希望。
本人深知爱德能迷失方向,也能丧失它本有的意义,过去曾如此发生,现在亦然;也就是说:我们有可能误解爱,把它排除于伦理生活之外,总之,使它不能发挥应有的功效。在社会、法律、文化、政治、经济各领域上特别有这样的可能,人们会轻易声称不该用爱来解释和指引伦理责任。所以,我们一定要将爱德与真理相提并论,不但如圣保禄所说“在爱德中持守真理”(弗4:15),也该转过来补充说:“要在真理中实践爱德”。我们固然要按爱德的规律(economia)去寻求、获得及表达真理,但反过来说,也该在真理的光照下去了解、肯定并实践爱德。这样,我们不但用真理的光照助长爱德,也能给真理一个稳固的地位,使人们体会到在社会具体的生活中,真理能带来真诚及信念。今天,在这把真理相对化、对真理漠不关心、甚或抗拒真理的社会及文化的情况下,能做到这点并不轻易。
3. 因着爱德与真理的密切关系,人们才能认出爱德是人性的真实表现,也是人际关系 —— 包括公共关系 —— 的重要因素。只有在真理中爱德才发出光芒,并能真正生活出来。真理光照爱德,给予它意义与价值。那是理性与信仰的光,使人认识爱的本性和超性的真谛:明白爱是牺牲、是接纳、是共融。没有真理为基础,爱会沦为情感主义,变为一个可任意填满的空壳。没有真理的文化,注定会陷入这危机。这样,爱就会任由一时的感受及个人的意见所支配,成了一个被人滥用及扭曲的词语,甚至可用来表达爱的反面。真理使爱摆脱纯感性冲动的束缚,不致妄顾人际关系及社会上的责任;真理也使爱不致变成一种盲目的信仰,缺乏人性和普世的视野。既然我们信仰圣经里的天主,祂既是“爱”(Agápe)也是“道”(Lógos),是爱也是真理,是爱也是言,在真理中实践爱德也就表达出这信仰;所以,爱德有它的个人幅度,也有它的公共幅度。
4. 充满真理的爱德能使人明白它丰富的价值,能被接纳、被分享。其实,真理是言(lógos),从而产生对话(diálogos)、沟通及共融。真理既使人摆脱主观意见及个人感受,也使他们能超越文化及历史的局限,使大家一起评估事物的价值及真义。真理使人的理性开放,并在爱的语言(lógos)中团结:这就是基督徒对爱的宣讲及见证。在目下的社会及文化背景里,人们普遍地趋向把真理相对化;在真理中生活出爱德能够使人了解:接纳基督徒的价值观,不但有助建设一个良好的社会,及促进一个真正的全人发展,而且是必需的。如果基督徒有爱而没有真理,别人或会欣赏他的善意,它或许也有助于社会生活,但它不会起基本的作用。这样,世人不会真正觉得需要天主。没有真理,爱德的范围便缩成一个与人脱节的小圈子,不能与别人分享知识,分担工作,一起策划全人类的发展,并参与其建设的过程。
5. 爱在于受授。它是恩赐(cháris)。它的根源是天父,祂在圣神内生子、爱子。这爱从子降到我们身上,这是造化的爱,我们因而存在;这是救赎的爱,我们因而再受造。这爱是基督所启示及实现的(参阅若13:1),它“藉着圣神已倾注在我们心中”(罗5:5)。人既然是天主爱的对象,也成为爱的主体,便应成为恩宠的工具,为传扬天主的爱,编织爱的网络。
教会的社会训导响应了这受授的爱,就是“在社会事务上实践真理中的爱德”:即在社会中宣扬基督爱的真理。这训导是爱的服务,但常在真理中。历史不断变迁,真理在其中常保持并发挥那股爱的解放力量。这真理是信仰的真理,也是理性的真理,两者属于不同的认知范围,但相辅相成。人类的发展,社会的福利,以及适当地解决那给人类带来痛苦的严重社会及经济问题,都需要这真理,更需要人们爱这真理,并为它作证。没有真理,对真理失望或不爱真理,就不会有良知及社会责任感,社会行动也只会盲从私利及权力的逻辑,这样的社会定然解体,尤其是当社会趋向全球化,并面对当前的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