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优秀项目资助奖励
对在新区直管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新区主导产业方向的青年大学生创业企业,可申领江北新区科技创新券,用于购买检验检测、技术成果、创新创业类等服务。
二、 创业场地补贴
对符合初创条件的青年大学生项目,入驻新区认定的大学生创业园(基地),可提供30平方米免费场地或给予场租补贴;在创业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实际运营一年以上并正常纳税,可申请每年不超过2万元的租金补贴;利用自有房产创业的,可申请每月300元基本运营综合补贴。以上各项补贴不重复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
三、 鼓励创业助推就业
协助青年大学生创业企业申报南京市“开业补贴”和“创业成功奖励”;鼓励大学生初创企业吸纳本市失业人员就业,申领“带动就业补贴”;新区对吸纳本市户籍5人以上或研究生学历2人以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企业,三年内给予每人3000元奖励。
四、 社保补贴
青年大学生初创企业正常经营且吸纳硕士学历2人以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对硕士学历以上人员社会保险单位缴纳的部分,给予每年最高2万元、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青年大学生3年内办理初创企业注销后登记失业,依据市政策可申领一次性社保补贴。
五、方式
1、公司注册基本条件:公司法人或者股东需本硕博毕业5年内即可(提供毕业证、身份证);
2、联系电话:13382009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