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阴阳人了。
1.没付款前说可过户,惯性思维大家通常都是认为可以直接加原号主,并且现任号主已沟通好,你沟通不好,拿什么打保票说可过户。
2.谁曾想,身份证持有人表示只给二代号主过户

,这算是特殊情况吧,为什么不提前说,算欺骗消费者吧。也是,要是提前说了谁买,这么麻烦。还要通过三代号主找二代最后在二代掩饰下,在原号主面前装作是给二代过户,我说这话都觉得绕

最直观例子:全款买房,然后销售说,只给你钥匙可以住,但上任房主没有办房产证,可以当中间人,但你不能直接找原房主,我也不给你联系方式

一切未知,看心情吧
回到最初时,楼主看到的是:正常售卖,无特殊情况
怎么看也看不出是买家的过错呀 宝贝们你们jio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