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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作者是曹頫的假说,制作了一个成书年表,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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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693-1695年期间,贾宝玉原型,也就是作者曹頫出生,由于曹府犹在,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
公元1705-1706年,曹頫十二三岁的年纪,发生了三件大事。一是康熙下江南,曹家接驾;二是姐姐曹佳式,也就是元春原型,出嫁平郡王纳尔素为王妃;三是大观园原型,也就是后来的南京随园开始建成。
公元1712年,贾政原型,也就是曹家大家主曹寅去世。脂批“树倒猢狲散之语今犹在耳,屈指三十五年矣!哀哉!伤哉!宁不痛杀!”,树倒猢狲散应是曹寅口头禅,由此腿短脂砚斋也就是作者曹頫初评石头记是在公元1747左右年。曹颙,也就是书中李纨丈夫贾珠的原型继任江宁织造。
公元1715年,曹颙因病去世,留下一个遗腹子,即贾兰原型,红楼梦第二作者、传书人曹雪芹。曹頫二十岁接任江宁织造,也是接手了一个烂摊子。
公元1728年,雍正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因被举报有转移家产之行为,雍正谕著江南总督范时绎查封曹頫家产。此事件牵连致杭州织造孙文成遭解职。消息传到江宁,应当是元宵节前。因此“好防佳节元宵后”旁边脂批“前后一样,不直云前而云后,是讳知者”。另外,第三十八回脂批“伤哉!作者犹记矮䫜舫前以合欢花酿酒乎?屈指二十年矣”,指的是被抄家后喝不到合欢花酿酒,至今已经二十年了 。由此推算初评时间是1748年,与前面所说脂批“树倒猢狲散之语今犹在耳,屈指三十五年矣!哀哉!伤哉!宁不痛杀!”属于同一时间。
公元1735年,曹頫被赦罪,因骚扰驿站尚未赔偿完的302两银子被朝廷宽免。曹頫出来后开始着手写书,写完就让时年二十一岁的曹雪芹加以润色和填补诗词,“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应当是与写书同步进行的,如此十载之后,约于1747年成书。
公元1747年左右,五十二岁的曹頫化名脂砚斋开始初评《石头记》,假装批者代作者立序:“此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上赖天恩,下承祖德,锦衣纨绔之时,饫甘餍美之日,背父母教育之恩,负师兄规训之德,以致今日一事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记,以告普天下人……”。一些学者为了把第一作者按在曹雪芹头上,硬说因为古人寿命是60年,所以这里的“半生”是30岁,直接导致从古至今只有曹雪芹的半生是三十岁。但是红楼梦书中是明确的,半生在作者意识里就是五十岁,所以五十二岁的曹頫才会说自己“半生潦倒”。
公元1754年,曹頫以脂砚斋之名对小说进行重评,题名《脂砚斋重评石头记》。
公元1759-1760年,对小说进行四评,题名《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在此两年内定稿。并为怡亲王府亲抄己卯本。其后化名畸笏叟,并陆续作评,透露小说背景的更多内幕及后四十回中早期被“迷失”(实为被删改)的部分内容。
注意怡亲王是曹頫很崇敬的人,书中北静王原型。公元1724年曹頫请安折上朱批“朕安。你是奉旨交与怡亲王传奏你的事的,诸事听王子教导而行”。另外,由于后面40回没有太多曹頫自己的亲身经历,而且“抄家”之类的亲身经历他也不想回忆,所以曹頫实际并不待见后面40回,每每只看到前面80回就不看了,导致脂评本顶多就到前80回,世人便以为前80回才是作者手笔,后40回都是他人续写。
公元1763年,曹雪芹去世,曹頫悲痛不已。曹頫一直在等曹雪芹补那首中秋诗,但是批阅十载后曹雪芹在忙自己的事,由于收益太低,不愿意再为叔叔曹頫的自传劳心劳力,这也是合理的。


IP属地:海南1楼2020-07-01 10:44回复
    基本认同,不过现在的后四十回应该只是有不少原稿在里面,并非原原本本的后四十回。曹頫跟曹雪芹最后应该闹矛盾了,不然有十年时间足够补诗了


    IP属地:广东来自iPhone客户端2楼2020-07-02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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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05 02: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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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本人现在的认知,基本同意,可以写一篇论文了。赞一个!


      IP属地:北京3楼2020-07-02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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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的很好,的确应该是曹頫和曹雪芹合著的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2-10-13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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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级会员言之有理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2-10-13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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