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目录编制要求
1.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学科、专业必须是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或备案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如招生学院有专业等重大变化,请提前与研招办联系。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1〕15号)“硕士生招生一律按新学科目录设置的要求进行,原则上按一级学科招生”的要求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2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要求》:“高等学校现有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在下次学位授权审核结束后将不再保留”的文件精神,我校2021年一级学科授权点按一级学科上报招生专业目录,下设学科方向,不再按二级学科招生。
3.学科方向的设置应根据专业特色和优势,一个学科方向原则上应有三个以上的导师,导师和招生计划等专业目录信息均按一级学科上报,当年决定不招生的专业(领域)、研究方向不列入招生专业目录。
4.严格按照一级学科设置初试科目,且不设置选考科目。同一学科专业的专业学位、学术学位自命题科目原则上一致。在复试阶段再行体现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差异。
5.自命题科目应注重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应提高命题质量并适当增加考试难度。
6.考试科目选用上,有全国统考或全国联考科目的,不得选用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全日制专业原则上不再选用英语二、数学二,应选用英语一、数学一。同时应注意,接收调剂生的统考科目难度不得低于一志愿统考科目。
7.招生学院、专业介绍的编写可参照往年格式,应立足于吸引优秀生源报考,从提高宣传有效性的角度,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认真撰写。
8.学院招生计划下达后,专业招生计划数应根据各招生专业的师资力量、培养条件,并结合往年报考和录取等情况慎重填报。在学校接收推免生总量不超过总招生计划50%的前提下,学术学位专业拟接收的推免生人数可达计划招生数的90%。招生学院如同时具有相近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专业,可试点在学术学位专业只接受推免生、不招统考生。
9.所有招生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仅招收专业学位考生。
10.所有招生专业的导师名单须是经过招生资格审核通过的名单,且不包括离退休导师及未经学校正式聘用的校外导师,同一位导师最多能在一个学术学位和一个专业学位招生专业招生(参与跨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项目的导师另行规定)。2021年不招生的导师不列入招生专业目录。
11.为选拔优秀人才,招生专业可在招生专业目录的备注栏对考生提出专业背景和能力要求,但是一旦提出要求就应严格执行。
1.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学科、专业必须是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或备案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如招生学院有专业等重大变化,请提前与研招办联系。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1〕15号)“硕士生招生一律按新学科目录设置的要求进行,原则上按一级学科招生”的要求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2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要求》:“高等学校现有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在下次学位授权审核结束后将不再保留”的文件精神,我校2021年一级学科授权点按一级学科上报招生专业目录,下设学科方向,不再按二级学科招生。
3.学科方向的设置应根据专业特色和优势,一个学科方向原则上应有三个以上的导师,导师和招生计划等专业目录信息均按一级学科上报,当年决定不招生的专业(领域)、研究方向不列入招生专业目录。
4.严格按照一级学科设置初试科目,且不设置选考科目。同一学科专业的专业学位、学术学位自命题科目原则上一致。在复试阶段再行体现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差异。
5.自命题科目应注重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应提高命题质量并适当增加考试难度。
6.考试科目选用上,有全国统考或全国联考科目的,不得选用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全日制专业原则上不再选用英语二、数学二,应选用英语一、数学一。同时应注意,接收调剂生的统考科目难度不得低于一志愿统考科目。
7.招生学院、专业介绍的编写可参照往年格式,应立足于吸引优秀生源报考,从提高宣传有效性的角度,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认真撰写。
8.学院招生计划下达后,专业招生计划数应根据各招生专业的师资力量、培养条件,并结合往年报考和录取等情况慎重填报。在学校接收推免生总量不超过总招生计划50%的前提下,学术学位专业拟接收的推免生人数可达计划招生数的90%。招生学院如同时具有相近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专业,可试点在学术学位专业只接受推免生、不招统考生。
9.所有招生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仅招收专业学位考生。
10.所有招生专业的导师名单须是经过招生资格审核通过的名单,且不包括离退休导师及未经学校正式聘用的校外导师,同一位导师最多能在一个学术学位和一个专业学位招生专业招生(参与跨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项目的导师另行规定)。2021年不招生的导师不列入招生专业目录。
11.为选拔优秀人才,招生专业可在招生专业目录的备注栏对考生提出专业背景和能力要求,但是一旦提出要求就应严格执行。














